智通财经APP讯,海天能源(01659)发布公告,公司已于2月22日(开曼群岛时间)根据公司法第94条向开曼群岛大法院提交一份关于委任临时清盘人的呈请,旨在(其中包括)协助其融资活动及对集团的业务及债务进行重组,解决集团的现金流问题。
此外,在编制2018年度业绩的过程中,公司发现公司的一间附属公司已于2019年1月15日与独立第三方订立一份意向书,内容有关拟收购一间公司,该公司持有若干林地使用权,而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2亿元的若干款项已由该附属公司支付为意向金。董事会目前正在审查此事宜;公司股票2月25日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