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02333)与长城控股订立框架协议 涉采购产品及服务等

长城汽车(02333)公告,于2019年2月20日,公司与长城控股订立框架协议,内...

智通财经APP讯,长城汽车(02333)公告,于2019年2月20日,公司与长城控股订立框架协议,内容涉及公司采购产品、销售产品和采购服务。

长城控股为公司董事长魏建军持股99%的公司,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创新长城持有公司56.04%已经行股本,而长城控股持有创新长城62.854%股权。因此,长城控股为公司的关联人。

独立董事委员会已经成立,以就采购产品交易与销售产品交易及其建议年度上限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公司委聘嘉林资本为独立财务顾问,以就此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根据框架协议条款,公司应与长城控股进行以下交易:

自长城控股采购产品(主要包括动力电池总成、T盒、物资及蒸汽); 向长城控股销售产品(主要包括整车、原材料、设备及工位器具);自长城控股采购服务(主要包括管道施工、委托测试、委托加工、危废物处置及绿化服务)。

建议年度上限方面:采购产品2019年、2020年及2021年金额人民币(单位下同)分别为59.65亿元、137.32亿元、179.91万元。销售产品 2019年、2020年及2021年金额38.26亿元、64.99亿元、103.89亿元。采购服务 2019年、2020年及2021年金额9788万元、3461万元、3592万元。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