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鸿基公司(00086)向债务人5000万美元债券提供反担保

新鸿基公司(00086)、联合集团(00373)公布,根据债务人与担保银行于2018年12月3日订立的偿付协议,银行甲作为代理银行,同意倘债务人(作为可换股债券发行人)未能依据可换股债券条款及条件支付部分或全数付款,则发出总额相等于16.5亿元新台币的信用状,以用作保证债务人支付到期应付的可换股债券本金及溢价,而各担保银行同意按照信用状的条款并受其条件规限下,各自参与有关信用状的付款。

智通财经APP讯,新鸿基公司(00086)、联合集团(00373)公布,根据债务人与担保银行于2018年12月3日订立的偿付协议,银行甲作为代理银行,同意倘债务人(作为可换股债券发行人)未能依据可换股债券条款及条件支付部分或全数付款,则发出总额相等于16.5亿元新台币的信用状,以用作保证债务人支付到期应付的可换股债券本金及溢价,而各担保银行同意按照信用状的条款并受其条件规限下,各自参与有关信用状的付款。

公告称,债务人建议发行5000万美元可换股债券,发行日为2019年2月26日,到期日为2020年1月22日,息票率定为每年0%。可换股债券将享有由银行甲发出的不可撤回备用信用状。

于2019年2月19日,新鸿基(作为反担保人)与银行甲订立担保协议,新鸿基同意就债务人根据偿付协议项下于现时应付或于任何时间成为应付的全部及任何款项及当中协定将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项根据担保协议妥为准时付款,以及债务人妥为制时履行及遵守与可换股债券有关的所有其他责任担任反担保人。

此外,考虑到新鸿基同意根据担保协议提供担保,于2018年12月18日,债务人与新鸿基订立弥偿协议,债务人同意向新鸿基支付前期担保费为数160万美元、向新鸿基偿付新鸿基根据担保协议已经或将会支付任何款项的全额及按弥偿利率计算新鸿基所支付有关款项的利息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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