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源国际控股(02768)澄清沈天晴早前质押股份非公司股权且已解除质押 23日复牌

股份质押于2018年12月29日获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悉数解除及免除,且其附带的所有银行借款已由佳源创盛悉数偿还

佳源国际控股(02768)公布,董事会注意到近期若干媒体报导有关该公司主席、非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沈天晴及其拥有及╱或控制的私人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沈天晴就于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佳源创盛,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并由沈先生拥有98.83%)的98.83%股权作出的质押。

董事会务请该公司股东及公众投资者注意以下由沈天晴及╱或明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明源投资,由沈天晴全资拥有的公司,连同沈天晴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提供有关上述媒体报导的澄清信息:

(i)于2017年7月27日,沈天晴以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受益人质押于佳源创盛的98.83%股权,作为佳源创盛的银行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3亿元)的抵押,期限为自2017年7月27日起至2020年2月27日止期间;

(ii)上述股份质押于2018年12月29日获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悉数解除及免除,且其附带的所有银行借款已由佳源创盛悉数偿还;及

(iii)上述股份质押乃有关沈天晴于佳源创盛的股权,而并非为有关沈天晴及╱或明源投资所持该公司股权的股份质押。

公告称,沈天晴为其本身及代表明源投资向董事会报告,由于该公司股份的交易价格于2019年1月17日出现不寻常波动及急跌,若干证券经纪人就明源投资所持的若干股份强制执行部分股份押记及╱或孖展融资,导致于2019年1月17日在联交所强制出售明源投资所持合共9362万股公司股份;由于上述强制出售,于2019年1月17日,明源投资(连同沈天晴)所持该公司股权由约55.65%削减至约51.92%。

根据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批准自沈天晴收购物业管理业务,该公司于2019年1月21日已配发及发行公司约5018.02万股代价股份予明源投资,每股作价13.73港元,且由于上述发行及配发,明源投资(连同沈天晴)于2019年1月21日持有的该公司股权由约51.92%增加至约52.86%。

自2016年3月8日该公司股份上市及开始买卖起,明源投资(连同沈天晴)始终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本50%以上。

董事会已提出要求,而沈天晴为其本身及代表明源投资,已同意于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提供有关对明源投资(连同沈天晴)所持该公司股权而订立的抵押权益的详情。董事会一旦自沈天晴获取该等信息时,倘该等信息构成公司内幕消息,则该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刊发公告。

此外,公司股份及票据自2019年1月23日上午9点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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