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谴责乐亚国际控股(08195)违反《GEM上市规则》

香港交易所发布公告称,谴责乐亚国际控股(08195)违反《GEM上市规则》第23....

智通财经APP讯,香港交易所发布公告称,谴责乐亚国际控股(08195)违反《GEM上市规则》第23.05、23.06A、17.27A、17.27B、17.56(2)及6A.23(1)条,理由有关是其:(i)在禁止买卖期内根据股份期权计划授出股份期权;(ii)未有及时公布已授出股份期权;(iii)未有在承授人行使股份期权后及时披露所发行的股份;(iv)未有确保其公告及公司通讯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准确完整且没有误导或欺骗成分;及(v)未有在刊发监管公告前咨询合规顾问,及在有需要时向其寻求意见;

谴责该公司主席、执行董事兼监察主任吴家豪(i)违反其以《GEM上市规则》附录六A所载的形式向联交所作出的董事声明及承诺所载责任,未有竭力促使该公司遵守《GEM上市规则》;(ii)违反其于《GEM上市规则》第5.01(1)、(2)及(6)条以及5.20(1)条下作为董事及监察主任的职责;及(iii)未有尽力遵守《GEM上市规则》,违反其《董事承诺》中所述责任;

此外,进一步谴责:该公司前非执行董事黄昭堡、独立非执行董事马志明、前独立非执行董事陈铭燊、前独立非执行董事邝麟基违反他们于《董事承诺》中的责任,未有竭力促使该公司遵守《GEM上市规则》;(ii)违反《GEM上市规则》第5.01(1)、(2)及(6)条下他们作为董事的职责;及(iii)违反他们于《董事承诺》中的责任,未有尽力遵守《GEM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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