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就跨境受监管机构监管合作及交换信息签署谅解备忘录

作者: 智通财经 文文 2018-12-03 16:10:51
12月3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正式签署《关于跨境受监管机构监管合作及交换信息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3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正式签署《关于跨境受监管机构监管合作及交换信息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中证监表示,《备忘录》的签署有利于深化内地与香港证券监管机构在证券基金行业的跨境监管合作和信息交流,促进两地跨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不断提升合规运作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投资者保护,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推动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更好服务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2014年10月17日,两地监管共同签署了《沪港通项目下加强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建立了涵盖线索与调查信息通报、协助调查、联合调查、文书送达、协助执行、投资者权益损害赔偿、执法信息发布等各个执法环节的全方位合作关系,以更有效打击跨境违法违规行为。而沪深港通北向看穿机制于2018年9月17日正式实施,这被业界认为是看穿式监管在香港的应用,通俗地说是沪深港通将引入“实名制”。

此外,今年1月份,中证监与港证监曾签署了《有关期货事宜的监管及执法合作备忘录》,促进内地与香港期货市场的监管和执法合作,加强双方跨境衍生品、期货交易所、期货经营机构及从业人员等方面的监管协作、执法合作及信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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