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海高新资源(00065)出售旗下褐煤提质业务 净赚2830万港元

弘海高新资源(00065)发布公告,于2018年11月30日,富通及上海弘财(各自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深圳市钰海投资有限公司订立锡林浩特市国传买卖协议,富通及上海弘财向买方出手锡林浩特市国传的全部股权,代价为人民币800万元(约900万港元);及百业(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订立北京国传买卖协议,百业向买方出手北京国传的全部股权,代价为人民币1元(约1港元)。

智通财经APP讯,弘海高新资源(00065)发布公告,于2018年11月30日,富通及上海弘财(各自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深圳市钰海投资有限公司订立锡林浩特市国传买卖协议,富通及上海弘财向买方出手锡林浩特市国传的全部股权,代价为人民币800万元(约900万港元);及百业(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订立北京国传买卖协议,百业向买方出手北京国传的全部股权,代价为人民币1元(约1港元)。

根据锡林浩特国传买卖协议,倘锡林浩特市国传于完成后一年内由于财务困难或无力偿债而进行债务重组或向中国有关法院申请破产,富通及上海弘财已同意以人民币400万元(约450万港元)金额弥偿买方。

于买卖协议日期,出售公司结欠余下集团的集团间债务为约1.151亿港元。根据锡林浩特市国传买卖协议及北京国传买卖协议,卖方须促使其本身、余下集团的相关实体及出售公司相互解除各自与集团间债务有关的所有权利及责任。

于出售事项后,集团将停止从事褐煤提质业务,并将专注于煤炭生产及销售业务(即余下集团业务)。此外,集团将继续物色可扩大集团业务范围及将其资源用于具潜力的行业的机会,以扩阔集团的收入基础并分散业务风险,务求提高股东价值。预期公司将自出售事项确认约2830万港元的净收益。

据悉,买方由徐长征及叶少峰各自拥有90%及10%股权,徐长征为已故前董事徐斌的堂兄。因此,买方为公司关联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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