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06030)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事实不成立 已结案

中信证券(06030)发布公告,该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结案通知书(结案字[2018]18号),其中提及,经审理,中国证监会认为公司的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决定该案结案。

智通财经APP讯,中信证券(06030)发布公告,于2015年11月26日,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53121号),该次调查的范围是公司在融资融券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规定之嫌。

于2017年5月24日,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57号),其中提及,前述调查的内容是本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开展过程中,与司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的相关业务或涉嫌违反相关规定。

就前述调查,该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结案通知书(结案字[2018]18号),其中提及,经审理,中国证监会认为公司的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决定该案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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