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向天美(控股)(01298)授出暂时豁免遵守最低公众持股量的规定

天美(控股)(01298)公告,要约人根据上市公司股份要约已收到有关合共9225.3万股要约股份有效接纳(相当于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33.49%)。因此,合共1364.3万股股份(相当于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4.95%)由公众持有。因此,公司并未符合上市规则第8.08(1)(a)条所载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的规定。

智通财经APP讯,天美(控股)(01298)公告,要约人根据上市公司股份要约已收到有关合共9225.3万股要约股份有效接纳(相当于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33.49%)。因此,合共1364.3万股股份(相当于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4.95%)由公众持有。因此,公司并未符合上市规则第8.08(1)(a)条所载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的规定。

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于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暂时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a)条规定。于2018年9月21日,联交所向公司授出豁免,并须待刊发公告后,方可作实。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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