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虹集团控股(01557):刘畅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的代理人

剑虹集团控股(01557)发布公告,卢韵雯女士自2026年10月28日起辞任(i)本公司的公司秘书;(ii)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所规定的本公司授权代表;及(iii)根据公司条例第16部及上市规则第19A.13(2)条所规定代表本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本公司法律程序文件的代理人。

智通财经APP讯,剑虹集团控股(01557)发布公告,卢韵雯女士自2026年10月28日起辞任(i)本公司的公司秘书;(ii)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所规定的本公司授权代表;及(iii)根据公司条例第16部及上市规则第19A.13(2)条所规定代表本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本公司法律程序文件的代理人。

委任刘畅女士出任本公司的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的代理人,自2026年10月28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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