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0月26日,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中国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商务部研究起草了《保护中国商业秘密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当中提到,外国实体在国际经贸及相关活动中实施侵害中国商业秘密的相关行为,同时危害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或对其构成现实威胁的,适用本规定。商务部有权决定对其进行调查,并可采取限制或禁止其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货物、技术进出口及境内新增投资等措施。
原文如下:
关于《保护中国商业秘密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中国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商务部研究起草了《保护中国商业秘密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传真:010—65198997
二、电子邮件:tfszcc@mofcom.gov.cn
三、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条约法律司,邮编100731。
请在传真首页、电子邮件标题或信封上注明“《保护中国商业秘密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24日。

本文编选自“商务部”官网;智通财经编辑:陈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