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刊宪 首阶段“全自由行”将于12月21日实施

10月16日,香港政府在宪报刊登《〈2025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一般)(修订)规例〉(生效日期)公告》。

智通财经APP获悉,10月16日,香港政府在宪报刊登《〈2025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一般)(修订)规例〉(生效日期)公告》(《生效日期公告》),指定12月21日开始实施《2025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一般)(修订)规例》(2025年第206号法律公告)(《修订规例》)。

立法会于2025年九月二十六日通过《修订规例》,为落实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首阶段“全自由行”提供法律基础,实施日期则会透过在宪报刊登的公告公布。根据《修订规例》,在2025年五月一日或之后入职的雇员(新聘雇员)可选择在每个公历年内一次,或在累算权益转出的强积金计划的管限规则容许的情况下,在每个公历年内多于一次,将现职工作的雇主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累算权益全数,从雇主参加的强积金计划的供款帐户转移至他们自选的强积金计划的个人帐户。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随着首阶段“全自由行”将于12月21日实施,当局已兑现2026年《施政报告》关于在2026年内落实首阶段“全自由行”的承诺。这将加强新聘雇员对其强积金权益的管控,鼓励他们更积极管理强积金投资、促进市场竞争,以及创造进一步减费的空间。至于惠及其余雇员的次阶段“全自由行”,当局正拟备相关立法建议,并将于2027年年中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

香港政府将于10月21日(下周三)向立法会提交《生效日期公告》,以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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