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00811)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新华文轩(00811)公布,公司A股股票交易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10 月 12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智通财经APP讯,新华文轩(00811)公布,公司A股股票交易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10 月 12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控股股东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近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合同,不存在为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新项目等。公司主业经营不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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