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大同集团(00544)发布公告,自2026年9月30日起,贺新喻先生(贺先生)已辞任执行董事,以投入更多时间于彼的其他商业承诺及工作安排;及关雅颂女士(关女士)已辞任非执行董事及不再担任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职位,以投入更多时间于彼的其他商业承诺及工作安排。
自2026年9月30日起,李宇航先生(李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毕伟先生(毕先生)已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董子铭先生(董先生)已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刘伟韬先生(刘先生)已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
于贺先生自2026年9月30日起辞任后,贺先生已不再担任本公司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的授权代表,以及本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的授权代表,以代表本公司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统称“授权代表”)。
自2026年9月30日起,执行董事李宇航先生获委任为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