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06865):张天元获委任为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的代理人

福莱特玻璃(06865)发布公告,张潇女士已辞任本公司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9A.13(2)条所规定代表本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的代理人,自2026年9月28日起生效。

智通财经APP讯,福莱特玻璃(06865)发布公告,张潇女士已辞任本公司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9A.13(2)条所规定代表本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的代理人,自2026年9月28日起生效。

张天元先生代替张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的代理人,自2026年9月28日起生效。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