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富控股(00643)接获康萧何律师行有关股份押记的信函

恒富控股(00643)发布公告,于2026年9月22日,本公司获送达由康萧何律师行(代表陈智聪先生及甘仲恒先生,即MARS Worldwide Holdings Limited(MARS)全部已发行股本的共同及各别接管人(接管人))(受押股份)发出的信函,据此,接管人作为押记人乃由巨运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委任以处理:

智通财经APP讯,恒富控股(00643)发布公告,于2026年9月22日,本公司获送达由康萧何律师行(代表陈智聪先生及甘仲恒先生,即MARS Worldwide Holdings Limited(MARS)全部已发行股本的共同及各别接管人(接管人))(受押股份)发出的信函,据此,接管人作为押记人乃由巨运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委任以处理:

(a)Zephyrus Capital Limited作为押记人与巨运作为受押人于2026年4月14日就MARS全部已发行股本订立的股份押记;及(b)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的委任契据。

承如该信函所述,委任乃因有关日期为2026年4月14日的贷款协议项下未偿还贷款及利息的违约事件而产生。MARS为一家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4.11亿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45.71%)。接管人已促使受押股份转让予接管人(作为受押股份的唯一登记拥有人),且接管人已促使其代名人获委任为MARS的董事。目前,MARS的所有董事均为接管人的代名人。因此,接管人已取得MARS的控制权。委任接管人旨在促进执行相关股份押记,包括可能出售受押股份以偿还相关贷款协议项下的未偿还金额。因此,接管人可能会于有需要时与本公司联络,以履行及╱或完成谅解备忘录及建议出售事项。

本公司已得悉,该事项已进入司法程序,并定于2026年9月27日进行聆讯。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接获有关司法程序结果、谅解备忘录条款、任何建议买方身份、任何建议出售的条款、所涉代价,或任何建议出售是否会进行或完成的进一步资料。

本公司现阶段无法独立核实该信函中所述的所有事项。本公司将继续监察有关该事项的发展,包括司法程序以及MARS及╱或相关股份的拥有权或控制权的任何潜在变动。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该信函中所述的任何建议出售事项概不保证会进行或完成。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