炙龙控股(08493):强制执行出售已解除本集团于PIL贷款及GP贷款项下的大部分还款责任

炙龙控股(08493)发布公告,诚如2025年度的年报所披露,本集团于2025年12月31日的银行及其他借款总额约为8420万港元,包括约1590万港元,即全丰收就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授出的物业分期贷款(PIL贷款)结欠恒生银行的未偿还总额,该PIL贷款以全丰收持有的新界上水古洞路33号天峦二期莫里兹大道2号洋房的物业(该物业)向恒生银行设立押记作为抵押;及约1030万港元,即金益就恒生银行授出的若干贷款融资(GP贷款)结欠恒生银行的未偿还总额,该GP贷款亦以该物业向恒生银行设立押记作为抵押

智通财经APP讯,炙龙控股(08493)发布公告,诚如2025年度的年报所披露,本集团于2025年12月31日的银行及其他借款总额约为8420万港元,包括约1590万港元,即全丰收就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授出的物业分期贷款(PIL贷款)结欠恒生银行的未偿还总额,该PIL贷款以全丰收持有的新界上水古洞路33号天峦二期莫里兹大道2号洋房的物业(该物业)向恒生银行设立押记作为抵押;及约1030万港元,即金益就恒生银行授出的若干贷款融资(GP贷款)结欠恒生银行的未偿还总额,该GP贷款亦以该物业向恒生银行设立押记作为抵押。

于就可能交易进行尽职审查过程中,本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取得有关该物业的土地查册报告,并得悉恒生银行已于2026年3月5日就该物业行使其担保权并予以出售(强制执行出售)。根据土地查册报告,该物业以约2440万港元售出。于强制执行出售完成后,本集团不再持有该物业的任何权益。预期本集团将无法自约2440万港元的出售所得款项中收回任何款项,塬因为该等所得款项已用作清偿PIL贷款及GP贷款。基于出售所得款项约2440万港元及该物业于2025年12月31日的账面值约2470万港元,预期本集团将因强制执行出售录得出售亏损约30万港元。本集团因强制执行出售而录得的实际收益或亏损须待本公司核数师进行最终审核后方可确定。

董事会认为,强制执行出售已解除本集团于PIL贷款及GP贷款项下的大部分还款责任,且由于该物业已闲置并长期未被本集团使用,强制执行出售对本集团的业务营运并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目前正寻求专业人士的意见,以获取有关强制执行出售的进一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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