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9月16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公布《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个五年规划(2026—2030年)》。李家超表示,在国家“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香港特别行政区首次制定五年规划。这是特区政府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提升治理效能的重大举措,是主动对接国家发展的战略、更好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谋划需要,也是凝聚社会共识、团结各界力量,推动香港由治及兴、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行动纲领。
李家超说,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个五年规划 (2026-2030年),要立足香港实况,订下香港中长期发展战略,明确发展方向、任务目标、策略重点和实现路径,以及具有香港特色,可操作、有效的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透过五年规划,发展方向将更加清晰,资源配置更加有效,社会预期更加稳定,市民福祉和各地投资者利益得到更充分的保障,建设一个更开放、更包容、更自由、更繁荣、更安全的香港,成为连接国家与世界的通道桥梁和世界上更具吸引力、更具活力和更充满机遇的国际都会。
李家超称,推动人工智能作为香港未来发展的重要产业,以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千行百业。多维度完善人工智能生态圈,持续全面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强化跨界融合,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及与内地协同发展。全力提升算力基础设施布局赋能发展,通过建设沙岭数据园区,为香港发展人工智能产业所需的算力提供有力支持。检视支持更广泛应用人工智能及数据所需的法律配套,确保香港法律切合时宜,为香港建立有利人工智能及智能化发展的规范框架。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应用人工智能。提升市民人工智能素养,帮助市民享受安全便捷的数智生活。以生命健康和具身智能为基础,就人工智能推动产业转型发展制定策略。
强化香港作为全球最大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功能。全面壮大离岸人民币业务规模,持续完善离岸人民币生态体系,增强流动性支持力度,建立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流动性补充机制,加快推进离岸人民币产品创新和扩展产品类型,构建全覆盖、多层次的人民币跨境流通网络,提高离岸人民币融资稳定性。积极推动人民币作为政府的支付货币。进一步增强离岸人民币市场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全面提升对贸易、投融资及跨境业务拓展等领域的支持和促进作用,并支持企业在跨境经贸业务上更广泛使用人民币,便利人民币与其他地区货币的兑换。
李家超续称,要优化国际债券市场。协同推进一级市场发行、二级市场流动性提升、离岸人民币业务拓展,以及固定收益与货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债券通”(南向通),持续推进南向通在投资规模、投资者范围、产品、交易安排等方面的优化扩容。推动更多内地机构投资香港债券市场,扩大“股票通”、“债券通”、“理财通”、“私募通”渠道和业务量。
以黄金为切入点,构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态圈。全面推动黄金交易相关清算系统、仓储、供给和基础建设的协同发展,充分发挥黄金战略资产作用。长远对标国际主要黄金交易中心,实现软硬件双轨并行的发展格局。加速构建基础设施,为国际标准黄金交易提供高效可信的服务。全方位支援更多金商和金融机构落户香港,扩容增量。全面提升香港黄金仓储量和精炼能力。强化本地人才培训,研究为黄金相关企业提供进一步优惠政策。深化本地与内地黄金市场合作,积极推进互联互通,建设一站式储存、交易、清算和服务中心,构建一体化的黄金生态圈。探讨发展人民币计价黄金市场、大宗商品市场,加强与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内地交易所合作,加大吸引国际投资者力度,增加人民币定价产品。
原文如下:
《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个五年规划(2026—2030年)》全文
序言
在国家「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香港特别行政区首次制定五年规划。 这是特区政府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提升治理效能的重大举措,是主动对接国家发展的战略、更好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谋划需要,也是凝聚社会共识、团结各界力量,推动香港由治及兴、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行动纲领。
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个五年规划(2026—2030年)(香港五年规划),要立足香港实况,订下香港中长期发展战略,明确发展方向、任务目标、策略重点和实现路径,以及具有香港特色,可操作、有效的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 透过五年规划,发展方向将更加清晰,资源配置更加有效,社会预期更加稳定,市民福祉和各地投资者利益得到更充分的保障,建设一个更开放、更包容、更自由、更繁荣、更安全的香港,成为连接国家与世界的通道桥梁和世界上更具吸引力、更具活力和更充满机遇的国际都会,持续为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独特的更大贡献。
第一篇 开创新局 打开新篇章
第一章 把握百年变局下的战略机遇
1.1 「十四五」时期,在中央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香港实现从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历史性转折。 2019年,香港发生了港版颜色革命、黑暴,秩序受到严重破坏,无辜市民被袭击、设施被焚烧破坏、生活受阻,社会动荡不安。 中央政府果断出手,制定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社会秩序得以回复正常。 特区完善了选举制度,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新一届选举委员会、立法会、区议会相继组成。 特区政府光荣完成《基本法》第23条本地立法和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实践了26年8个多月未履行的宪制责任,为香港得以全力拼经济、谋发展、惠民生、促改革提供了可靠保障。 香港运作回复「一国两制」的应有内涵,香港进入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新阶段。 经济增速由负转正,香港维持世界自由经济体排名第一,跨境财富管理排名升上世界第一,世界竞争力排名第二,国际金融中心排名三甲,人才竞争力排名第四,国际航运中心维持第四,商品贸易升至排名第五,2025年全职雇员就业收入中位数四年间增加约20%,香港政治经济形势处于历史最好时期。
1.2 「十五五」时期,香港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 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加速演进,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与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激烈碰撞,大国关系牵动国际形势,国际形势演变深刻影响香港发展。 香港作为高度外向型经济体,极易受到上述环境变化的影响。 香港自身经济结构亦有优化空间,新旧发展动能转换任务艰巨,社会深层次问题有待加快化解。
1.3 放眼世界,在动荡不安的局势中,中国已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稳定器和动力源。 「十五五」规划勾勒了国家未来发展蓝图,并对香港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香港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打开了新空间。 香港要主动识变、应变、求变,全面对接国家「十五五」规划,首次制定五年规划,牢牢把握国家发展机遇。
1.4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等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内外环境的变化要求香港改变思维方式和理念,借鉴内地经验和世界主要经济体的有效做法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明确发展方向、任务目标、策略重点和实现路径, 以此补足香港发展不足之处,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第二章 「十五五」时期香港的历史方位
1.5 「十五五」时期是香港主动适应时代潮流,巩固提升自身优势、培养发展新动能、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是香港抓住机遇,加快由治及兴,增进市民福祉,建设更加美好家园的关键五年; 是香港在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中大有可为的五年,肩负着发展自身、贡献国家的双重使命。
第三章 巩固提升香港独有优势
1.6 香港享有「一国两制」下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独特优势,制度优势根基深厚,坚持奉行自由开放的经济体系,资金、货物、人员、资讯自由流动。 作为全球唯一实行中英语并行的普通法司法管辖区,香港拥有崇高法治声誉,实行简单税制,拥有廉洁高效的政府架构和公务员团队以及与国际接轨的监管标准,共同组成一个稳定、安全、公平、可预期的国际化营商和投资环境。 香港是「安全港」,「安全港」就是「发展港」,安全已成为香港发展的一大竞争优势。 香港拥有世界一流的教育和人才资源,是享誉全球的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在吸纳全球高端要素资源方面一直走在前端。 香港有实力、有能力、有信心扮演好「超级联络人」和「超级增值人」的角色,在实现自身更好发展的同时,为服务国家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香港力量。

第四章 五年规划秉持的理念
坚持「一国两制」方针
1.7 坚定不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确保「一国两制」实践始终不走样、不变形。 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体制,完善选举制度,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加强特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升香港依法治理效能,巩固由治及兴的良好局面。
坚持民生为本
1.8 坚持以民生为本,切实排解民生忧难。 聚焦市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加大民生投入,优先解决房屋、医疗、教育、就业、安老等深层次民生诉求,不断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行政主导
1.9 坚持行政主导原则,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履行当家人职责,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切实担负起治理香港的「第一责任人」责任。 行政机关发挥主导作用,展现高效治理效能,协同立法、司法机关各司其职,凝聚团结管治协同力量。 制定和落实五年规划是一项艰巨且庞大的系统工程,行政机关要全面发挥“决策主导、资源主导、组织推动、公共优先”的关键作用。
坚持改革创新
1.10 坚持深化改革,以制度创新提升治理效能,完善公务员制度体系,强化部门首长责任机制。 强化跨部门协作,加强监察监督,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落实数字政府、大规模人工智能应用等措施,优化流程,提升效率。 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土地房屋供应与产业结构转型。 在金融、创科、北部都会区、民生服务及区域协同等重点领域,以制度优化和政策革新破除发展瓶颈,进一步提升香港整体竞争力和发展动能。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
1.11 坚持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政府发挥战略引领、基础设施投资、制度创新作用,确保法例与时并进,维持开放、透明、法治化、国际化的优质营商环境。 巩固提升国际金融、航运、贸易、航空等既有优势,加快发展创新科技,提升香港综合竞争力; 另一方面,政府引导市场和经济发展规律,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与竞争力,推动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 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形成推动香港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协同力量。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
1.12 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稳定发展的基础。 切实贯彻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责任,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完善社会治理体系,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全力营造安全、宜居和稳定有序的发展环境,为促进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保驾护航。
坚持规划务实有为
1.13 以实证为本、系统理念,统筹推进规划编制。 突出重点,聚焦关键领域精准发力,全面提升发展动能。 量力而行,制定切合实际的发展目标,稳妥有序推进。 把规划和实施一并考虑,全程贯通,务求实效。 汇聚智慧,广泛吸纳各方建言献策,集思广益凝聚共识。
第五章 主要目标
1.14 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 巩固提升“四中心、一高地”,即巩固和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及国际航空枢纽地位,加快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并打造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促成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的经济结构,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国际风险管理中心功能,构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态圈和高增值供应链服务中心。 深化金融创新,以金融赋能产业,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数字金融等高端金融服务。
1.15 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持续提升。 深化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建设,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的影响力显著增强。 推动香港作为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文体旅融合发展更蓬勃。 扩大优质高等教育,吸引更多非本地学生来港就学及全球顶尖人才和创新团队落户香港,提高经济发展动能和提升国际竞争力。
1.16 北部都会区建设加速提效。 以北部都会区作为高等教育和创新科技发展的主要增长引擎,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透过产业园区、大学,以及科研机构协同发展,形成「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生态圈。 同时以智慧城市理念规划交通、房屋、绿化及公共设施,完善生活配套,将北部都会区发展为宜居宜业宜游的大都会,进一步强化香港整体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动能。
1.17 民生福祉显著改善。 持续改善社会民生,优化公共服务,提升医疗、教育、房屋、安老等民生领域的服务水平。 加强劳工权益保障,完善就业支援措施,社会保障体系更精准到位。 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生活环境更宜居宜业,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1.18 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取得重大进展。 积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前海、南沙、河套重大合作平台建设,加强与内地城市在科技创新、产业协作、基础建设互联互通方面的合作,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试验田,更好担当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超级联系人」和「超级增值人」角色。 深度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拓展全球合作网络,说好中国故事,为国家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贡献香港力量。
主要指标

第二篇 强化四大中心、人才集聚高地建设
巩固提升国际竞争优势
2.1 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必须在充分发挥香港既有优势的同时,加快发展及提高新质生产力。 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建设香港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和打造香港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可进一步提升香港竞争力。 全力推进「四中心、一高地」的建设,有助推动香港经济持续发展,释放促进民生改善的发展红利,不断提升市民福祉。 同时,深化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中心、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以及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等,将为「四中心、一高地」建设提供有力支持,有利促进科研创新和产业发展,并充分发挥香港在「一国两制」下「内联外通」的独特优势和国际化城市地位,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优势。
第六章 国际金融中心
2.2 金融是香港的根本和最大的优势。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必须彰显国际定位,以开放的金融市场吸引全球资金、人才和财金企业汇聚香港。 秉持“以稳促进,以进固稳”的方针,壮根基、稳结构、强功能、控风险,充分发挥金融赋能实体经济的核心作用,建设安全高效的金融基建,系统性构建多元化资本市场。 通过深度融合内地与海外市场,积极巩固香港作为联通全球金融市场的枢纽功能,便利国际资本把握国家及亚洲发展机遇,同时助力内地企业和资本高水平走向世界,并在全球金融治理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
第一节
强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国际风险管理中心功能
2.3 强化香港作为全球最大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功能。 全面壮大离岸人民币业务规模,持续完善离岸人民币生态体系,增强流动性支持力度,建立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流动性补充机制,加快推进离岸人民币产品创新和扩展产品类型,构建全覆盖、多层次的人民币跨境流通网络,提高离岸人民币融资稳定性。 积极推动人民币作为政府的支付货币。 进一步增强离岸人民币市场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全面提升对贸易、投融资及跨境业务拓展等领域的支持和促进作用,并支持企业在跨境经贸业务上更广泛使用人民币,便利人民币与其他地区货币的兑换。 加强内地与香港金融监管沟通,在维护香港金融市场稳定议题上保持紧密交流。

2.4 推动香港巩固全球领先跨境财富管理中心的地位,为全球主权基金、家族办公室在香港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强化香港管理内地与全球资产配置和财富管理的功能。 完善监管和市场基础设施、壮大专业服务生态,积极推动家族办公室业务发展,优化基金、单一家族办公室和附带权益税制,驱动更多国际和内地家族资本及长期资金落户香港并扩大业务。 扩大多元资产管理类别和产品选择,推动基金市场发展,例如另类资产基金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多元化资产管理工具,从而全面提升资产和财富管理的深度与广度。
2.5 强化国际风险管理中心功能。 深化与内地及海外市场监管合作,充分运用国际保险、再保险及资本市场比较优势,推动传统保险与非传统风险管理工具协同发展,发挥保险相连证券、专属自保公司、航运专项风险池等多层次风险转移和分担机制的叠加效应,巩固香港作为区域乃至全球巨灾及专项风险管理枢纽的战略功能。 同时强化保险业风险为本的资本制度,鼓励保险资金投资香港及内地的基建项目,提升保险业界风险防控能力和风险管理文化。
第二节 优化股票和债券市场
2.6 围绕股票及债券两大核心市场,持续优化市场制度设计和产品生态。 提升市场深度、广度与流动性,协助内地企业「走出去」及国际资本「引进来」。 承担香港作为国家金融对外开放试验田的角色,积极提升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2.7 优化证券市场效能。 加强上市制度的竞争力及提升证券市场基建的营运效率,支持内地及海外行业龙头及优质新兴产业企业赴港上市,包括深化香港交易所与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对接合作,助力更多内地优质企业透过香港的上市平台对接国际资本市场,构建更加顺畅高效的上市服务。 完善扩充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拓展新兴领域,发挥投融资平台功能,推动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及全球南方等新兴经济体的经贸、金融与基础建设合作。
2.8 优化国际债券市场。 协同推进一级市场发行、二级市场流动性提升、离岸人民币业务拓展,以及固定收益与货币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债券通”(南向通),持续推进南向通在投资规模、投资者范围、产品、交易安排等方面的优化扩容。 推动更多内地机构投资香港债券市场,扩大「股票通」、「债券通」、「理财通」、「私募通」渠道和业务量。 发展多元金融产品与风险管理工具,研究为回购交易设立中央对手方结算及完善场外衍生产品规管。 稳步推进政府数字债券常态化发行,完善相关法律和市场配套,推动数字债券普及化,加快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Central Moneymarkets Unit, CMU)商业化、国际化及现代化,推动本地股票及债券中央证券托管平台对接,建设切合香港市场特点及人民币国际化需求的定息及货币产品电子交易平台, 将CMU发展成为区域内领先的中央证券托管机构。
2.9 吸引国际金融机构在香港设立区域总部或办事处,支持金融机构以香港为区域基地。 坚定支持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多边开发机构利用香港成熟的资本市场支持项目融资、发债、投资及财务管理的运作,积极配合和支援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在港设立的办事处的需要。 加强国际金融人才培养与引进,完善专业资格衔接、实务培训及跨境交流机制,壮大具备国际视野与专业能力的金融人才队伍。
2.10 加强金融机构建设和国际金融参与合作。 深度参与区域以及全球金融发展进程。 支持内地大型金融机构利用香港平台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助力内地金融机构加大在港资本投入,以香港为国际总部发展海外业务。 发挥内地大型金融机构在港机构作为集团风险管理中心以及经营基地的作用,支持内地银行、保险公司(尤其是国际化再保险公司)开拓国际市场。 发挥内地其他金融机构在港机构国际化经营窗口作用。 发挥中资企业出海中转站作用。 举办高水平金融盛事,深化国际交流及务实合作。
2.11 便利公司迁册来港。 有序引导具备良好资本、治理及实质营运的境外企业(尤其是金融机构)迁册来港,提升在港金融实体的质量与稳定性。
第三节 构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态圈
2.12 以黄金为切入点,构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态圈。 全面推动黄金交易相关清算系统、仓储、供给和基础建设的协同发展,充分发挥黄金战略资产作用。 长远对标国际主要黄金交易中心,实现软硬件双轨并行的发展格局。 加速构建基础设施,为国际标准黄金交易提供高效可信的服务。 全方位支援更多金商和金融机构落户香港,扩容增量。 全面提升香港黄金仓储量和精炼能力。 强化本地人才培训,研究为黄金相关企业提供进一步优惠政策。 深化本地与内地黄金市场合作,积极推进互联互通,建设一站式存储、交易、清算和服务中心,构建一体化的黄金生态圈。 探讨发展人民币计价黄金市场、大宗商品市场,加强与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内地交易所合作,加大吸引国际投资者力度,增加人民币定价产品。
2.13 统筹推动离岸人民币大宗商品交易创新突破。 充分发挥香港作为伦敦金属交易所全球仓库网络许可交付地点的独特优势,带动更多大宗商品相关的交易、风险管理,以及融资等业务联动发展,探索打通其他投资工具需求的新路向,建设高效开放的大宗商品生态圈。 进一步丰富香港人民币计价结算的大宗商品期货期权品种,鼓励和支持香港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 发展人民币大宗商品交易,与内地市场错位互补发展,包括与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协同合作。
第四节 推进“金融+” 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2.14 推进“金融+科技创新”。 推动耐心资本和风投创投投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 优化科技企业上市制度,扩阔融资渠道。 推动科技金融加速成长,支持创新科技企业融资做大做强。 推进数字金融,全面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效率与风险防控能力,探索数字金融基础建设的深层应用。 秉持“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构建全球领先的数字资产发牌及监管制度,推动数字资产流动性及市场创新发展。 以市场化方式吸引各类金融资源投入到科技创新领域,强化高等教育前沿科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新兴产业发展,全生命周期支持科研成果向市场转化; 推进“金融+贸易”。 重点强化贸易融资、供应链金融、结算清算,以及风险管理服务,加强对中小企业及跨境贸易的支持; 推进“金融+绿色发展”。 全面推动绿色和可持续金融快速发展,推动建设国际碳市场,助力国家工业、交通、能源等重点领域实现低碳转型,支持绿色产业有序“走出去”; 推进“金融+知识产权”。 应用知识产权融资沙盒,将知识产权融入金融服务体系,助力知识产权价值转化,进一步释放知识产权作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潜力; 推进“金融+航运”。 配合国际航运绿色转型的融资需求及国家大宗商品贸易战略,协助航运企业拓展多元融资渠道与发展空间; 推进“金融+民生”。 深化普惠金融发展,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可及性,完善面向社会各界的金融服务体系。

第五节 加强金融风险防范
2.15 维护金融安全,健全长期机制,提升金融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和处置能力,完善跨市场、跨机构风险联防联控机制。 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监测,健全金融基础设施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夯实网络安全、金融科技监管和反洗钱能力。
第七章 国际航运中心和航空枢纽
2.16 巩固提升国际航运中心地位,稳箱量、增价值、强协同,以数量型转向价值型为导向,加快实现从“吨位大港”向“价值港”转型升级。 加快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构建多元化、韧性强的国际运输通道体系,促进国际航空货运以及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加快推动海空联动、综合提升香港在国家现代交通网络中的枢纽功能。
第一节 推进香港航运业数字智能化、绿色转型
2.17 推动智慧绿色港口发展,完善物流数据互联互通。 引领码头营运商加快推进香港葵青货柜码头智能化的步伐。 持续释放「港口社区系统」的发展潜能,和全球航运商业网络深度融合,为本地物流及贸易企业提供一站式海、陆、空物流及供应链数据和「一单多报」等增值服务。 加快建设绿色船用燃料加注和贸易中心,与泛珠三角城市深化协作,构建以香港为中心的「绿色能源走廊」,研究共建新能源船舶绿色低碳全产业链、供应链,达致「华南生产贮运、香港加注贸易、服务全球船舶」的新格局,打造全过程低碳的区域绿色船用燃料供应链体系。

2.18 推进港口高质量协同发展,深化与内地及国际航运港口合作。 强化国际中转枢纽地位,融入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助力国家增强在全球航运布局的竞争力和主导性。 透过互利合作,便利货物可在香港及洋浦两地选港出口,两地的东南亚航线互相替补,形成双枢纽格局。 善用中南美洲航线的比较优势,协同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的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发展香港成为华南冷链国际贸易中心,助力国家建设「华南— 南美」国际冷链物流通道。 持续深耕「铁海陆江」立体多式联运体系建设,透过推进跨境货车跨省营运及监管体系改革以及推动粤港澳商用车驾照互认,减低货物经香港中转的成本,实现「稳箱量」的目标。

第二节 构建高增值海运服务生态圈
2.19 强化高增值海运服务。 进一步优化船舶注册制度,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顶尖船东注册地的竞争力,吸引更多船舶来港注册,壮大香港船舶注册规模,并以质量提升为核心导向,带动高增值海运服务业群升级发展,同时充分发挥香港在船舶管理、航运融资、海事保险、海事仲裁等海运服务业的优势。 协助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企业开拓内地及亚洲市场。 推动业界持份者及培训机构整合现有资源及专业力量,共同协作,进一步构建系统化培训框架,为高增值海运服务业建立稳定的人才库。

第三节 提升国际航空枢纽地位
2.20 提升香港国际航空枢纽竞争优势。 持续开拓新航线,策略性吸引本地及非本地航空公司拓展新航点和增加航班,并增强香港的长途航线网络,尤其是连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 深化国际合作,积极参加国际民航会议,主动出访民航伙伴,商讨订立新的民航协议或扩展航权,优先聚焦具进一步发展潜力及新增长点的地区,如南美洲、中亚、非洲及中东等。 推进「机场城市」发展,带动高端商业和旅游活动,强化香港国际机场的中转吸引力。

2.21 深度参与国家航空网络发展。 在现有高度国际化网络上,主动对接国家航空网络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香港“内联外通”的优势,积极融入国家“一圈六廊五通道”建设,支持服务国家全球航线网络辐射能力,增强国家整体航空网络的韧性和通达性,更好应对全球航线网络重塑格局。 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内机场群在运作协调、空域优化、多式联运等方面合作,推动机场群内部资源共享与功能互补,提升整体营运效率与服务质素,带动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机场群的国际竞争力。

第四节 打造新型航空产业生态圈
2.22 打造具国际竞争力的航空产业生态圈。 构建飞机部件处理及交易产业生态系统,形成“前店后厂”飞机部件产业集群和亚洲首个飞机部件处理及交易中心。 积极参与国产飞机研制及认证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的角色,助力国产飞机通过香港打进世界市场。 发挥香港可持续航空燃料(Sustainable Aviation Fuel, SAF)生产基地落户东莞的产业建设作用,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SAF产业链,包括在香港兴建燃料混合设施,助力国家在SAF领域发展。

2.23 打造低空创新应用亚太区枢纽。 制订落实《发展低空经济规划行动纲领》。 健全规管框架、标准制定、基础建设等,积极提升低空经济相关科研、人才培育,以及国际标准衔接。 发挥“引领、桥梁、示范”角色,在强化与内地监管框架有效衔接的基础上,探索打造低空经济出海示范合规基地。 研究与内地联合推动设立国际低空经济合作组织。
2.24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低空跨境物流发展。 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基础和地理优势,凭借与邻近的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合作先行探索经验,链接粤港澳大湾区三地资源要素,拓展粤港澳大湾区低空跨境物流应用场景,加快形成覆盖粤港澳大湾区的整合规模化低空跨境物流网络。

2.25 完善粤港澳大湾区多式联运网络。 重点推进香港国际机场东莞空港中心建设,加快「空港一体化」智慧协作。 发展更多多式联运模式,持续优化「经珠港飞」,提高粤港澳大湾区内的客与货来往世界各地的便利。 加强香港国际机场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的连系,透过东莞空港中心「海空货物联运模式」,完善两地接驳,方便货物流转,加强航空物流与电子商务(电商)联动。
2.26 带动粤港澳大湾区机场群优势互补的互动发展模式。 推动粤港航空航运协同发展,研究与深圳及澳门机场合作,推动空域协同管理与航线优化,提升航班与运力效率,强化货运、维修及培训合作。

第八章 国际贸易中心
2.27 巩固及提升国际贸易中心地位,扩网络、强优势、创增量,朝数字化和多元化的方向升级,结合香港作为金融中心和财资中心的优势,优化离岸贸易平台功能。 鼓励制造、科技与物流企业透过香港进行国际订单、汇兑、贸易金融、供应链管理等高增值活动,打造服务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枢纽。 汇聚全球企业,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覆盖全球市场,令香港成为更具韧性、更具战略价值的国际贸易中心。
第一节 持续拓展国际经贸网络
2.28 坚持奉行自由贸易、维持零关税,以及支持以规则为本的多边贸易制度,为贸易伙伴提供具透明度和高确定性的营商环境。 持续巩固与欧美市场的联系,深耕东盟、中东市场,同时探索中亚、非洲等新兴市场。 积极与具备潜力或位处策略性位置的经济体缔结自由贸易协定及投资协定,继续争取早日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进一步扩大香港的经贸「朋友圈」,同时为香港的货物及服务贸易争取更佳的海外市场准入条件和投资保障,以加强双向投资流动及推动香港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29 持续扩大海外办事处网络,重点面向高增长潜力与具战略伙伴关系的经济体,结合特区政府驻海外经济贸易办事处、投资推广署以及香港贸易发展局的全球办事处的网络,深化海外联系和加强经贸推广力度。 主动与外国政府、机构、企业联系作恒常交流,积极宣传香港独特优势。 深化与不同市场的合作,推动更多海外企业利用香港作为进入大中华及亚太市场的门户,吸引其资金、企业及人才落户香港。
2.30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引导产业发展。 采取促进产业和投资的优惠政策引导产业发展。 加快引进行业龙头和不同企业在香港设立管理离岸贸易及供应链的区域或国际总部和财资中心。 面向中东、东盟、欧美长线资金,进一步壮大香港的总部经济及推广香港家族办公室。 聚焦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型工业化、绿色发展等创科领域重点产业,制订目标企业清单与年度招商行动计划。 完善跨部门协调与项目落地机制,为企业提供个案服务,强化重点招商项目在土地、规划、通关、人才、监管等方面的一站式协调服务。
第二节 构建高增值供应链服务中心
2.31 提升香港出海平台的功能。 特区政府在2025年成立「内地企业出海专班」,善用香港的国际化优势及网络,成功带领内地企业以香港为平台开展海外业务。 「内地企业出海专班」将持续拓展及整合驻内地及海外经济贸易办事处、投资推广署及香港贸易发展局的功能,响应国家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引导内地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助力其发展国际市场并参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 提升海外综合服务水平,为内地企业「走出去」提供一站式、高水平的高增值专业企业服务。 深化与国家相关部委及内地企业组织交流合作,支持内地企业落户和扩展业务,加快推进「内地企业出海专班」于海外综合服务点的工作。 打造一个涵盖海外市场分析、风险管理、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品牌国际化推广、供应链协同优化,以及跨境融资等核心功能的综合生态系统,协助企业有效应对全球市场挑战。
2.32 联动金融、法律及解决争议、会计、物流、保险、检测认证,以及其他专业服务等领域,建设海外企业通过香港进入内地市场以及内地企业经香港出海的双向服务平台。 利用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协助企业来港上市,提供跨境贸易融资及风险管理。 发挥与国际接轨的普通法制度、强化国际调解院总部的功能及国际法律人才等优势,提供合约管理和跨境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保障出海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 为内地企业及品牌提升检测与国际认证水平,推动产业质素升级,建立国际形象和推动品牌出海。
2.33 强化会展业双向平台功能。 充分发挥香港会展业的「国际展示厅」功能及建设品牌的优势,聚焦吸引更多国际级展览盛事及专业展会在香港举行。 一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优质品牌纳入「中国消费名品」,推动两地企业在品牌培育、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全球营销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优化「内地制造+香港服务」出海模式,为内地企业通往全球市场提供所需平台,助力国家知名品牌拓展国际版图; 另一方面,吸引海外企业善用香港的国际级展览平台及贸易跳板,将优质产品和服务引进内地市场。 以双向平台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发展和巩固香港作为国际会展之都的地位。
第三节 持续推进《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全面升级
2.34 持续深化CEPA开放。 积极推动CEPA持续扩大开放,深化与内地服务业合作。 善用CEPA开放措施,继续争取进一步扩大内地市场准入和开放领域,在香港具优势的服务领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开放,包括在负面清单以外对香港服务提供者实行国民待遇,以及推进以负面清单方式完善跨境服务贸易开放承诺,推动贸易、投资、金融、知识产权、数字治理等规则标准互认。 将更多香港优质专业服务带进内地市场,助力内地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以香港所长服务国家所需,为香港经济长远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2.35 在CEPA框架下,对标国际先进经贸规则,在粤港澳大湾区内以先行先试方式实现更高水平开放。
第四节 大力发展数字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
2.36 积极发展数字贸易,加快贸易文件电子化进程。 扩大数字技术、数字产品和数字服务(包括词元(Token))进出口,完善数据服务产业链,探索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安排,积极参与数字贸易国际治理。 有序落实香港「贸易单一窗口」第三阶段服务。 同步推进与内地及其他经济体的“单一窗口”互联互通,促进区域数字贸易合作。 推动「贸易单一窗口」接驳香港金融管理局商业数据通,便利银行获取相关商业数据作贸易融资参考,协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及改善现金流。 修订本地法例,便利「企业对企业」贸易文件电子化,让业界发展切合实际需要的技术方案。
2.37 积极发展跨境电商,充分发挥香港作为国际贸易及物流枢纽的独特优势,推动「品牌出海」。 透过灵活资助、能力提升、培训及推广支援等,鼓励中小企业升级转型、数字化转型,以及应用新兴技术,善用香港面向国内、国际的跨境电商网络,建立电商供应链,利用平台数据分析优化产品策略与行销活动,实现精准投放,提升营运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并强化企业在电商营运及品牌发展等方面的能力。
第九章 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及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
2.38 在香港拥有五所全球百大高等院校的基础上,聚焦国际前沿科技领域,强化原始创新基础科研实力,为全面建设香港为国际创新科技中心筑牢根基。 积极推进「北中南」三大创科园区和五大研发机构建设,构建全球「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打造具国际竞争力的科技产业先进研发中心和中试转化基地,汇聚全球顶尖人才和科研资源积极发展具香港特色的新型工业化产业体系,壮大新兴产业和布局未来产业,建设具全球影响力的医疗创新枢纽。 2030年后,基本建成立足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全国、联通世界的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独角兽⁹为牵引、现代金融为赋能,充分发挥世界一流院校科研优势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新体制新格局。
第一节 优化创新科技发展体制
2.39 加速对接国家重点科技战略。 瞄准国家策略科技领域,聚焦生命健康、人工智能及机器人、微电子、新能源,以及先进制造及新材料等关键核心技术,布局国家级和区域性重大科研平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国家核心需求领域取得科研突破,并引进扶植相关企业在香港发展。 持续加大本地创新活动总开支占本地生产总值比重,力争在2030年后达到3%。 持续优化「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加强内地与香港科研合作和技术攻关。 巩固提升和充分发挥在港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和InnoHK创新香港研发平台(InnoHK)「双基地」优势,支持香港的全国重点实验室配合国家重大需求从事基础和应用研究工作。

2.40 发挥大学基础研究和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作用,用好全国重点实验室及InnoHK平台等优势资源,提高体系化创新能力,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攻关,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完善创新人才发掘、选拔、培养机制,更好支持科技人才发展(尤其青年),加快培育战略科技人才。
2.41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政府透过相关资助计划及基金,持续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策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培育具国际竞争力的创科企业,为新型工业化发展提供坚实支持。 同时鼓励企业充分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落地,并支持企业设立研发中心、中试设施、量产基地,打通创新成果由研发、试验到应用、市场的关键环节,进一步提升产业链、创新链,以及供应链的协同发展水平。
第二节 构建“三大创科园区、五大研发机构”新格局
2.42 推进建设「三大创科园区」,即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香港园区和新田科技城、科学园,以及数码港。 实施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一河两岸、一区两园」高质量发展,促进创新要素在深港两园跨境流动,推动科研机构、创科企业及专业服务在区内集聚。 至2030年,香港园区与深圳园区基本形成高效创新协同机制,稳步朝着成为世界级科技创新枢纽的最终目标迈进,与南部聚焦数字技术(包括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区块链和金融科技等)的数码港,以及位于中部聚焦生命健康、先进制造等硬科技及企业培育的科学园共同构成香港「北中南」三大创科园区发展格局。

2.43 推进建设「五大研发机构」,即香港生产力促进局、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香港微电子研发院、香港人工智能研发院及生命健康研发院。 完善香港公营研究体系布局,提升香港创科体系效能。 在聚焦企业升级转型及协助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和聚焦先进通讯技术、智能感知,以及智慧城市领域的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深耕多年的扎实基础之上,瞄准国家和香港战略前沿科技核心领域,创建三所高质量研发院,巩固提升香港科研容量,包括香港微电子研发院、香港人工智能研发院,以及生命健康研发院。

第三节 推进新型工业化 加快创新科技产业发展
2.44 因地制宜推进新型工业化,围绕创新科技优势和市场需求,构建具香港特色的新型工业化产业发展体系,主要包括:促进传统产业利用创科升级转型; 发展壮大具策略价值的新兴产业; 布局未来产业; 以及更好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2.45 在落实策略上,集中巩固传统优势产业(如食品加工、精密制造、钟表珠宝、纺织成衣等)基础的同时,推动高端化、智能化,以及绿色化升级; 新兴产业作为中期增长引擎,需重点扶植,集中资源发展壮大生命健康、人工智能与机械人、微电子、先进制造等,加速发展中试环节,对接国际认证并设立成果转化平台,善用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完备的生产基础,建设下游制造的供应链。 加快培育航天科技、海洋科技、低空经济等领域的产业化发展,为下一轮新产业新赛道如商业航天创新突破储备动能,作好准备; 未来产业则以前瞻布局为主,透过鼓励基础研究和耐心资本等措施,构建长期战略价值,建立专家筛选机制与「企研共建」平台,集中资源投入前沿领域,积极布局未来产业如量子科技、具身智能等的应用场景和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 持续强化生产性服务业,重点聚焦检测认证、标准制定,以及科技融资三个核心专业服务领域。

2.46 配合上述发展,加速发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 对照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要求,推动建设首个在港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以香港微电子研发院为基础,聚焦应用于极端环境的新一代功率半导体技术、工艺、芯片、器件,以及设备等,汇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构建微电子生态圈。 同时,以耐心资本支持香港创科、策略性产业的发展,推出创科产业引导基金和创科创投基金优化计划,引导更多市场资本投向半导体、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生命健康科技,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指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
2.47 推动人工智能作为香港未来发展的重要产业,以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千行百业。 多维度完善人工智能生态圈,持续全面推进「人工智能+」行动。 强化跨界融合,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及与内地协同发展。 全力提升算力基础设施布局赋能发展,通过建设沙岭数据园区,为香港发展人工智能产业所需的算力提供有力支持。 检视支持更广泛应用人工智能及数据所需的法律配套,确保香港法律切合时宜,为香港建立有利人工智能及智能化发展的规范框架。 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应用人工智能。 提升市民人工智能素养,帮助市民享受安全便捷的数智生活。 以生命健康和具身智能为基础,就人工智能推动产业转型发展制定策略。

2.48 推动自动驾驶车辆在香港的发展。 以自动车跨区行走和接驳其他交通工具为目标,积极而有序地加速自动驾驶在香港无人化、规模化发展,尽快达致商业营运,透过智能交通为市民缔造更便捷和安全的出行体验。
第四节 建设医疗创新体系
2.49 全面深化药物及医疗器械(药械)监管改革,完善监管体系,对接国际标准,建立自主药械审评审批能力,积极投入国际药械监管舞台,争取国际权威认证。 推动创新药和医疗器械研发,加快创新药上市使用,建设香港成为国际医疗创新枢纽。 提升粤港澳大湾区药械发展动力源作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2.50 建设完善的临床试验基础设施及数码化平台,培育本地医疗创新人才,优化临床应用场景,并充分发挥真实世界数据优势,革新药械审评机制,推动香港成为亚洲首选的早期临床试验中心及全球顶尖的医疗创新转化基地。 以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香港园区内的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临床试验所为核心,与深圳园区内的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临床试验中心发挥「一所一中心」协同效应,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医疗创新高质量发展。

第五节 打造国际科技合作枢纽
2.51 提升国际科技影响力。 加强与世界知名院校、科研机构、科技园区开展国际级、跨学科合作,打造香港成为国家科技创新开放合作的重要对外窗口和通道。
2.52 构建国际高端学术及人才交流平台。 积极举办和参与高规格国际创科盛事,汇聚全球顶尖创科人才和企业,办好包括世界互联网大会亚太峰会、国际创科营商周旗舰盛事香港国际创科展、国际院士论坛、香港世界青年科学大会暨香江诺贝论坛等重量级国际创科活动,提升在全球创新网络中的影响力。
2.53 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筹办具影响力的学术期刊。 推出资助计划支持本地大学及专业组织筹办具影响力的学术期刊,积极举办未来科学大奖等国际学术活动及专业会议,向世界展示香港科研实力,促成持续的国际合作。
2.54 加快在香港设置全球先进制造卓越中心(Centre of Excellence,CoE)。 中心将聚焦人工智能+制造、机器人、新能源及工业设计等前沿技术赋能领域,承担国际技术合作与示范、产业标准与政策研究、技术转移与产业化、人才培养与能力建设等核心职能,形成可持续运作的全球合作网络和旗舰项目。
第六节 打造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
2.55 一体化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 发挥优势,健全教育、科技、人才战略统筹实施机制。 强化院校、科研机构、创新平台、企业、科技计划人才集聚培养功能,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以及国家战略需求协同培育人才,做大做强优势特色学科,培育发展新兴学科和跨学科,提升自主培养、吸引集聚高层次人才的能力。 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掘、选拔、培养机制,更好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发展。
2.56 针对性引进有助国家和香港发展所需的人才。 透过人力推算及跟进调查,动态监察香港人力供求变化,精准引才。 检视「人才清单」,因应人才需求调节引才策略,对准香港未来发展的战略定位,充实劳动力并改善人口结构。 针对性地加强香港人才服务办公室的海外宣传和推广工作。
2.57 打造「留学香港」品牌。 透过「留学香港专班」加强推广香港优厚学术、科研,以及国际合作资源,宣传「留学香港」和「游学香港」品牌,吸引优秀学生来港升学发展。 支持国际学校体系蓬勃发展,满足非本地家庭对国际学校学额的需求,吸引非本地人才扎根香港。
第十章 发挥国际化优势
2.58 加快建设和深化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推进文体旅融合发展。 集中力量把香港服务业向高端高增值方向转型升级,汇聚全球创新资源、专业人才和高端要素,强化产业融合发展与规则衔接,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兴中心群。
第一节 深化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建设
2.59 更善用「一国两制」下香港实行普通法的独特优势,深化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完善包含诉讼、仲裁、调解等多元化、高水平解决争议服务,打造香港成为高端法治人才集聚高地,强化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保障方面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为内地企业「走出去」提供高质量法律专业服务。

第二节 发展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
2.60 健全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尤其是四大范畴,即版权、商标、专利,以及注册外观设计)。 有序推动合适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延伸适用于香港,以提升香港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衔接及整体竞争力。 深化跨境便利措施,推动在更多内地城市提供咨询服务、促进业务协作、便利跨境保护等,让合资格的跨境注册申请更快捷完成,让申请人能更及时获得保护。
2.61 深化改革专利制度以促进创新发展,使专利制度更有效地支持科研成果保护、技术转化、商品化,以及产业化发展。

2.62 构建蓬勃发展和完善的知识产权贸易生态圈,联同金融和专业服务机构推进试点项目,探索知识产权融资模式,为创科、文创等知识产权密集产业引进资金。 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配合,构筑「低成本、高流动」知识产权贸易高地,鼓励企业将知识产权集中在香港管理及应用。 通过即将成立的知识产权学院,更有系统地为各知识产权密集行业培育具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融资、运用及商业化知识的人才,增强生态圈内的发展动能。 持续加强国际及区域层面的推广交流,深化与内地协作,支持内地企业以香港作为「走出去」的知识产权贸易平台。
第三节 建设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2.63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香港特色文化内涵。 贯彻实施《文艺创意产业发展蓝图》。 强化品牌盛事推广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推广。 全力建设中华文化体验馆及一所介绍国家发展和成就的博物馆,推动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与故宫博物院深度协作,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面貌以及国家的重大发展和成就。
2.64 发展多元文艺创意产业,完善可持续的产业生态圈。 支持西九文化区持续发展,发挥优势并助力建设香港文艺创意产业链。 用好中外文化荟萃的优势,推进创新的国际传播和文创产业合作,积极开拓境外市场,培育新的文创项目。 推动香港电影蓬勃及持续发展,增强香港流行文化在华文社会的影响力。 强化香港作为国际艺术品交易平台的角色,深化与巴塞尔艺术展合作,巩固香港作为区内唯一主办城市的地位。 完善文创人才库,支持香港演艺学院及西九文化区管理局栽培本地艺术工作者,改革艺团资助制度以推动业界高质量发展和持续创新。 发挥市场力量,吸引私营市场参与及投资。 加强本地与内地艺术机构、博物馆、剧团及影视制作单位的协作,支持联合创作和举办巡演巡展项目,吸引国际知名艺术家与文化机构来港合作,担当中外文明互鉴的重要窗口。 支持香港文艺表演创意业界在境外展演,协助内地文化作品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海外推广,进一步深化海内外民众对中华文化的理解与认同。 增加主流媒体国际传播能力。

2.65 推动体育普及化,推广社区体育并以促进全民健康为目标,鼓励市民参与全港性大型综合运动会及社区康乐体育活动。 加强推动队际运动发展的支援,配合国家推广「三大球」(即足球、篮球、排球)的发展方向,以及发挥香港在传统优势项目的竞争力,推动建立热爱体育的文化,并发掘和培养优秀竞技体育人才。 优化整体体育基建布局,发挥启德体育园作为全港最大型综合体育和休闲娱乐地标的策略定位,检视现有大型场地的发展潜质,以及策略性规划新体育设施。
2.66 发展体育精英化、盛事化、专业化、产业化。 透过体育学院的精英训练系统,全面支援及提升运动员水平。 充分利用启德体育园及“M”品牌计划,支持更多不同类别和更高级别的大型国际体育赛事和活动在香港举办。 争取举办全国性赛事、亚洲赛,以及世界赛的单项项目。 提升各体育总会的管治能力、体育业界的专业水平,以科技提升运动员成绩。 支持亚洲及国际体育组织总会落户香港,推动香港与国际体育组织建立更紧密联系。 支持推行体育争议解决先导计划。 推动“体育+盛事”发展(包括国际级足球盛事),带动周边产业和场地专业服务发展。

2.67 深化文体旅协同发展,丰富高品质旅游产品供应。 深化主题旅游体验,推广特色中外节庆活动,彰显香港中外文化交融优势。 开辟更多城市漫步路线,推动赛马旅游,推广香港美食,做大做强年度旗舰盛事,加强与国际知名酿酒地区的连系和合作。 继续打造香港成为「亚洲盛事之都」,推动结合体育及文化的国际级盛事旅游。 巩固香港作为亚洲国际邮轮枢纽,吸引邮轮调配到香港及利用香港作为母港,积极开拓客源市场及与粤港澳大湾区内港口持续合作。 充分利用香港优美海岸线和丰富的岛屿资源,发展跳岛游及其他水上活动项目。 持续提升著名旅游景点(包括香港迪士尼乐园和海洋公园等)的吸引力。

2.68 积极发展游艇经济。 加快推进游艇停泊设施发展,提供更多游艇泊位,吸引更多游艇(包括超级游艇)访港。 积极推行「港艇北上」、「粤艇南下」的便利措施,包括授权内地城市相关机构,为访港游艇船长提供香港水域知识考试及认可的短期培训课程与评估,为本地游艇经济构建健康、可持续,且具竞争力的发展环境。
2.69 打造「一程多站」示范核心区。 致力成为海外旅客进入内地的南大门,善用跨境基建,促进访港旅客进一步延伸行程至粤港澳大湾区及其他省市。 深化与内地以及业界伙伴合作,加强向美加等传统客源市场,以及中东、东盟及其他亚洲及欧洲具潜力市场的推广,检视及优化各项便利海外旅客经香港进入内地的安排,吸引更多过夜高增值海外旅客到访香港及内地。 深化与内地省市的旅游协作机制,鼓励两地居民跨境「一程多站」旅游(香港+内地城市)。

2.70 优化并升级旅游服务,健全基础配套设施。 持续完善旅游业监管制度,深化人才培育机制。 推出全新“专项专牌”计划,提高导游的专业水平。 与旅游业界及教育机构合作,扩大旅游专业人才库。 推广「好客之道」,加强「穆斯林友善」设施及提升服务质素。 推动智慧科技在旅游与出行领域的应用,打造便利、包容与智慧化的旅游环境,全面提升访港旅客的体验,加强香港作为优质旅游目的地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第三篇 加快北部都会区建设 引领空间格局优化
3.1 加快推进北部都会区的规划和发展。 以「南金融、北创科」愿景引领香港未来空间布局,北部都会区将以大学城、创科、产业和宜居宜业宜游为发展目标的发展布局,实现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 推展北都大学城、新田科技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香港园区等建设,成就北部都会区作为高水平专上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国际高端人才集聚等重要战略载体的使命。 目标是要把北部都会区建设成为香港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主平台,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引擎。
第十一章 北都大学城
3.2 打造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产业发展”为一体的国际化大学城,推动“产、学、研”协同发展和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
3.3 加快北都大学城建设,推动专上教育扩容提质,将香港优势学术领域与产业结合发展; 与海内外知名院校以灵活创新的模式合办顶尖课程、组建联合学院和实验室、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 更加积极吸引国际知名院校或一流科研机构进驻; 积极举办及参与国际专上教育活动,利用香港专上教育界国际化的优势,汇聚本地及国际的教育翘楚,共同探讨专上教育的重要议题及最新趋势,引领全球教育交流; 同时支持院校在科研合作、学生交流、人才培育等范畴加强国际交流及联系,进一步提升香港专上教育的国际地位。
第一节 空间布局与功能定位
空间布局
3.4 北都大学城共有三个大学城,分别为新田大学城(位于新田科技城和牛潭尾新发展区)、洪水桥大学城(位于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和打鼓岭大学城(位于打鼓岭新发展区,前称「新界北新市镇」)。 各大学城依其独特定位,以“一城五元素”为发展理念,涵盖教育、科技、产业、人才和城市建设五个元素协同发展。 通过提速扩容、汇聚资源、有序部署,稳步推动三个大学城全面发展。
3.5 大学城内300公顷教育设施,将串联毗邻重点产业用地、特色保育地区、康体文艺设施和周边社区,总面积扩容至逾1 000公顷。
3.6 在现有基础上,优先推动新田、洪水桥大学城建设。 洪水桥大学城于2026年启动其校园区用地的分配工作,支持院校在2027至2028年率先进驻,打造具标志性的示范项目。
功能定位
3.7 新田大学城会以医学、生命健康科技、人工智能、机器人、微电子和新兴产业发展作定位,成为未来香港创科产业发展的心脏地带。 科技区及产业区涵盖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新田科技城,成为人才汇聚的重要基地。 在未来五年,推进新田大学城的基础建设,启动建设香港科技大学医学院及综合医教研医院。 同时联动新田科技城和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香港园区,支持本地院校与海内外知名院校及科研机构合作及举办课程,建设联合实验室等科研设施,布局国家级科研平台,汇聚科技高质量发展力量。
3.8 洪水桥大学城以智能制造应用型专上教育及国际化人才培育中心作定位。 发展多元产业,包括高端专业服务的商业楼面和提供生产性服务业配套,推动智能化生产的洪水桥产业园、多元用途的「企业及科技园」用地、流浮山的数码科技枢纽,以及元朗创新园内的微电子中心和香港微电子研发院的研发设施,再加上将于元朗南构建的先进建造业产业园区。 集中力量优先于洪水桥大学城发展,推进旗舰校园建设,同时促进跨界别协作,为区内产业发展提供支持。 港铁屯马线洪水桥站亦预计在2030年启用,配合洪水桥大学城设施和社群陆续进驻。

3.9 打鼓岭大学城除了涵盖教育、科技、产业、人才和城市建设协同发展外,将融入艺术和蓝绿发展元素,并预留战略发展空间作未来发展需要。 由2030年开始陆续产出用地,支持新兴产业、先进建造业、传统产业及新型工业的发展,促进区内院校与产业对接,加速成果商业化。 鼓励进驻本地专上院校积极推动产教融合,提供新兴产业人才。
第二节 推动北都大学城发展
3.10 统筹推进北都大学城发展。 主动牵头推动进驻专上院校细化落实具体方案,把握关键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并落实专上院校落户北都大学城的各项相关工作。
3.11 协调政府、专上院校,以及社会多元投入。 在财政安排方面,政府通过多元方式(例如免地价和提供贷款等)予以全力支持,专上院校利用储备及╱或灵活的集资模式(例如发债),引入市场和社会资本参与,共同推动北都大学城建设。 充分听取各专上院校意见基础上,考虑专上院校自身情况和拟议布局的特色学科,适当分配用地予专上院校建设新校区,为专上院校发展和扩容提供支持。
3.12 加快建设学生宿舍等具体配套设施,并采用多元化发展模式推进宿舍建设,增加宿位供应,并持续提升住宿标准。 优化现有学生宿舍管理机制,让学生有更好的住宿配套。
第十二章 以科技引领“产、学、研”协同
创新体系
3.13 实现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为世界级创科平台的目标,加快建设新田科技城、沙岭数据园区、洪水桥、流浮山等产业区,加强科技服务机构、 转化平台发展,打造创新联合体,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
第一节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协同发展
3.14 优先建设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香港园区。 全力推进香港园区建设,集中开发、集中进驻,尽快达至创科产业增量。 统筹推进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一河两岸、一区两园」开发建设,加强香港园区和深圳园区在空间布局、规划衔接、设施互联等方面协同对接,构建有效的特殊监管体系。 支持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趋同香港对接国际的科研规则,促进人员、物资、资金、数据等要素安全高效便捷流动。
第二节 多元化产业发展平台
3.15 因地制宜构建具香港特色的多元化产业发展体系。 加快发展新田科技城为北部都会区产业发展核心,构建“产、学、研”一体化产业空间,为创新主体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大应用场景培育和开放,建设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 该区域2026年年底起陆续产出科研用地供发展。
3.16 位于北部都会区的沙岭数据园区,是港深口岸经济带的核心地区,将为香港发展人工智能所需的关键要素如算力等提供重要支持,深化香港在区内数字基础设施的领先优势,打造香港成为区域先进数据及算力枢纽。
3.17 在打鼓岭预留产业用地,建设供应链配套设施,支持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及新型工业的发展,包括现代物流、食品产业、鲜活食品供应,以及绿色环境产业、先进建造业等。
3.18 推进建设洪水桥╱厦村和流浮山新发展区成为高端专业服务、现代物流、先进建造业、智能化生产和数字科技枢纽。 发展高端专业服务产业,引进提供包括金融、保险、财富和风险管理、法律、调解仲裁、会计等高端专业服务的本地及跨国企业进驻,与毗邻的前海合作区及南山高新科技聚集区协同发展。 善用洪水桥完善的交通网络及邻近深圳前海的地理优势,在洪水桥产业园推动高增值及智能生产,如制药、食品加工、先进建造业等多元产业类别。 洪水桥亦可发展高增值物流的现代物流圈。 另在流浮山建设数码科技枢纽。

3.19 构建协同生态,融合打通“产、学、研”链条。 建立“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孵化”完整链条。 海内外院校和香港院校强强合作,推动形成「高校研发—湾区制造—港澳融资—国际市场」的产业模式,设置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创新科技基金。 鼓励北都大学城内的院校与周边产业园结盟发展,由进驻企业与院校联手转化科研成果为市场商品,以大学城为发展主轴,全面完善生活配套布局,发挥高校人才集聚与创新引领作用,带动北部都会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宜学的现代化新区。
第十三章 多元开发宜居宜业宜游大都会
3.20 以改革思维,先行先试,多元发展北部都会区。 以“规划主导、基建先行、产业带动、以人为本”构建幸福、活力、创新北部都会区。 推行一系列改革举措,在北部都会区先行先试开发、管理和营运新发展区机制,包括弹性规划土地,容纳多元产业,回应市场变化; 以及采用创新多元的发展模式,鼓励公私营合作等。
3.21 全链条「拆墙松绑」,加速北部都会区发展和引进产业。 订立《北部都会区发展条例》。 采用多元开发模式,加快空间释出。 成立产业园区公司,结合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用好公私营合作模式加速企业落户。 落实「按实补价」先导计划,提升市场投资意欲。 采用「双信封制」招标模式,带动综合开发。 容许低密度设施先行发展,带动人流和收益后落实长远大型发展。
3.22 增加房屋和经济用地供应。 推进北部都会区房屋和经济建设,目标是产出的土地在未来五年可以提供超过7万个房屋单位及100万平方米经济楼面面积。
3.23 在北部都会区实现更高居住标准。 在北部都会区新项目中逐步优化公营房屋面积配置及提升私营住宅单位的面积要求,为提升人均居住空间创造有利条件。 公营房屋方面,筹备未来十年间落成的出租和出售公营房屋单位,包括位于北部都会区的单位,逐步增加室内楼面面积,并把位于北部都会区在内新建资助出售房屋面积较大单位的比例提升。
3.24 完善本地及跨境运输基建衔接。 坚持基建先行发展,在「八纵八横」基建布局下,加快推进与北部都会区相关的重要铁路及道路项目,包括北都公路(新田段)和十一号干线南端的青龙大桥、连接新皇岗口岸的北环线支线,以及港深西部铁路香港段,并研究其未来南向延伸的可行性,加强北部都会区与香港国际机场的连接。

3.25 完善区内公共服务、社区配套和文化及体育设施规划。 统筹北部都会区内房屋、就业、教育、医疗、社福、康乐及绿化等设施分布。 建设多元艺术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和展示空间。 落实「15分钟生活圈」的土地用途布局、便捷的交通连接,以及优质的公共空间及蓝绿网络。 在2027年起筹建新界北医院联网,推进牛潭尾综合医教研医院的建设。 全方位提升生活质素,吸引人才居住和工作,打造北部都会区成为香港优质生活的示范区域。
第四篇 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搭建全球合作网络
第十四章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4.1 粤港澳大湾区是国家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 香港会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4.2 香港会持续深化和加强与广东省协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产业链布局、药械广泛应用,以及建设高水平的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和宜居宜游优质生活圈等重点领域。 香港会充分用好粤港澳大湾区各重大合作平台,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共同推进优势互补、错位发展、互利共赢,推动政策创新。
第一节 加强科技创新合作
4.3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创科生态产业链,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包括鼓励香港科研机构参与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的建设,以及加快优化创科生态圈整体布局,为科研机构及内地企业提供完善发展环境。 香港会以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香港园区为重心,进一步强化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的战略对接,尤其是深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并促进创科要素跨境流动,推动科研成果在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转化,以及规模化、产业化应用。 与深圳实现「合作研发、协同转化、共享发展」,以构建新兴与未来产业的产业链协同机制和模式,巩固提升「深圳 — 香港 — 广州」全球创新集群领先地位。
4.4 把握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合作的战略机遇,深化创新链与产业链双向融合。 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打造「高端研发 — 先进制造 — 现代服务」的深度协同模式,共同构建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生态圈。 推动港粤两地深化氢能发展合作与交流,在信息分享、示范应用、标准推广、产业科技发展、人才培养、金融服务、专业服务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 探讨港粤在卫星技术、深空探测、卫星数据应用、航天科普,以及航天文旅等领域的合作。 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工业产量与组件生产能力,加强「组装合成」建筑法及「机电装备合成法」等建筑供应链配置的技术联合攻关,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成为建筑科技和建造中心,同时提高香港建造业所需技术和材料供应的稳定性,进一步降低建筑成本。
4.5 积极招揽海内外优秀创科领军人才带同其业务、投资或科研成果落户香港。 促进科研成果所产生的知识产权有效转化和运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创科生态圈的蓬勃发展。
第二节 推进基础设施“硬联通”
4.6 构建“轨道上的粤港澳大湾区”。 推进港深西部铁路和北环线支线项目,以提升港深西部及中部跨境客运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开展港深西部铁路香港段未来南向延伸的研究,加强北部都会区与香港国际机场的连接。
4.7 加强粤港澳三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算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布局超大规模智算集群,支持建设粤港澳算力出海合作枢纽。

第三节 深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软联通”
加快推动规则衔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
4.8 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内专业资格互认。 先行先试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建造业技术工人和技术人员技术水平的共同标准,将香港工程标准与管理模式引入粤港澳大湾区。 加大应用国家的先进建筑技术与新物料,向国际伙伴展现中国标准优势。
4.9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内法律人才的培养及流通。 鼓励更多香港法律人才参加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在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执业。 推动三地仲裁制度优势互补,设立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平台及调解湾区标准推广,并探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仲裁示范规则的路径。
4.10 主动对接「健康湾区」建设,并加强内地与香港医疗人才联动。 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以及其他内地城市的医疗卫生合作,推动两地医疗服务衔接及规则对接,促进两地医疗专业水平的整体提升,推动区域医疗卫生事业融合发展。 以深港医学专科培训中心为切入点,构建「深港联动、湾区融合」的专科培训新格局,进一步扩大培训覆盖范围,涵盖更多不同学科的内地医师。
4.11 建设国家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国际枢纽。 打造适用粤港澳大湾区涉水事务的先进标准。 内地涉水事务的先进科技在香港进行中试与转化应用,以香港作为涉水科技面向国际的示范平台,助力内地和香港技术及企业「走出去」。
4.12 积极拓展并推广「湾区标准」、「湾区认证」,涵盖更多不同领域的产品和服务,为不同的产品和服务订立技术规范,提升质量,助力香港企业在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开拓市场。
提升要素跨境流动便利化水平
4.13 促进跨境人员往来,提升口岸通关效能。 完善跨境人流便利措施,优化口岸布局与提升通关效率。 发挥重建后的皇岗口岸优势,实施「一地两检」及采用崭新的「合作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模式。 在此新的通关模式下,跨境旅客可以「读证」或「刷脸」的方式,利用自助通道核实一次身份完成两地出入境手续; 而跨境司机则在“联合一站式”车道上进行“五方查验”,同时完成两地清关安排。 以「跨河建」形式重建沙头角口岸,并会采用上述的新型便利通关模式,而现有口岸在条件许可下亦考虑引入。 强化粤港澳大湾区口岸协调机制,促进多口岸信息互通,提升预测及管理能力,提高运作效能。
4.14 促进跨境物流发展,便利货物通关流转。 用好港珠澳大桥,推动港珠澳大桥经贸新通道建设,便利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之间的物流业务顺畅运行。 加大对跨境货运口岸的扩能升级及智能化投入,缩短通关时间,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推动跨境贸易数字化,深化内地与香港「单一窗口」对接,逐步将「一单两报」扩展至更多贸易文件和运输模式,减少企业重复填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4.15 巩固香港作为食品进出口贸易枢纽的角色。 促进更多种类的港产食品输往内地和享有通关便利,善用现代化科技驱动香港渔农产品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内安全、优质、减碳的示范品牌之一。 助力各省市的优质农产品和食品进口香港,让香港成为内地食品企业拓展业务的据点和外销商品的窗口。
4.16 便利跨境车辆往来,推进跨境自动驾驶发展。 继续优化便利跨境车辆往来的措施(包括「港车北上」及「粤车南下」)、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更有效回应与日俱增的跨境出行及通勤需求。 主动规划并落实具战略意义的跨境自动驾驶示范项目,推动其规模化和商业化发展。
4.17 推动跨境资本流动,推行金融政策创新试验。 加强与深圳、广州等城市的金融市场联动,促进跨境数据验证平台应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科技高质量发展。 善用粤港澳大湾区作为政策创新试验田的角色,为粤港澳大湾区居民提供更丰富的跨境保险产品,研究推动银行机构经常项目跨境保险资金结算便利化服务,深化与内地保险市场互联互通。 深化跨境黄金加工贸易,探索绿色金融、可持续投资,以及金融科技合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及绿色金融生态圈发展,以促进国际碳市场发展。
4.18 促进数据便捷流动,优化政务服务。 健全数据跨境管理机制、推动跨境数据治理协作,以及跨境数据流动便利化,促进金融科技、电商、医疗电子健康纪录等数据流动、使用,以及安全共享。 深化粤港澳大湾区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与标准化,探索电子身份互认与数字政府服务衔接。

第四节 实现粤港澳三地居民「心联通」
4.19 加强香港高等院校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的合作。 建立跨学科合作,为科研、知识转移,以及产业化创造条件,推动高水平研究。 继续支持香港高等院校与内地高校结盟。 提升粤港联合人才培养和交流的层次,促进两地“产、学、研”高效协作。
4.20 拓展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事业的空间。 推动青年把握粤港澳大湾区机遇,透过大湾区香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联盟,激发创新与创业活力,助力逐梦圆梦。 持续推进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便利有意赴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的香港青年就业、实习,以及创业。 聘用香港青年的企业亦可安排内地青年来港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内人才交流。
4.21 构建跨境医疗网络,加强跨境医疗协作,打造“健康湾区”示范。 除促进跨境医疗数据要素流动外,研究进一步扩大「长者医疗券大湾区试点计划」,为合资格香港长者提供更大的便利和灵活性。 配合国家「港澳药械通」政策,促进跨境就医及医疗资源共享。 继续推广自愿医保计划,其认可产品的指定基本保障项目已全球适用(包括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让香港市民可以更方便地跨境使用医疗服务。
4.22 优化跨境养老服务衔接。 持续扩大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 进一步完善跨境现金援助安排。 扩大大湾区跨境直通救护车试行计划,实现更多点对点双向救护车转运。
4.23 共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 与广东省及澳门合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生物多样性。 参与「美丽海湾」建设,推动水质治理、海洋垃圾防治及蓝碳修复,增强海洋环境承载力。 通过智慧环境监测平台共享数据、协同治理,共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 深化粤港澳大湾区资源循环协作,继续与广东省保持紧密合作,推行无废湾区。 深化港深两地生态合作,搭建港深两地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合作桥梁,开展港深生态廊道生境监测及观察的合作。
4.24 加强珠江河口及粤港界河治理与保护,促进在防灾减灾、供水安全、规划及项目开展和管理、信息共享、水利科技,以及标准对接等领域的合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利支持和保障。
4.25 推动文体旅融合发展,打造人文湾区。 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及旅游业界合作,推出「一程多站」行程,充分发挥香港「一程多站」示范核心区的角色。 善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体育场地资源,以提升训练和办赛效能,并共同举办省港杯等大型体育联赛,推动体育旅游。 在《关于加强体育合作、促进融合发展的协议》的战略框架下深化合作,争取共同承办重要区域及世界单项体育赛事。 加强文化交流,传承粤剧与岭南特色,推动港版图书展销及跨境展览。
第五节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合作平台建设
4.26 继续积极参与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深港河套各重大合作平台。 联动共享基建和产业资源,深化战略对接,推进互利共赢,充分发挥重大合作平台在国家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合作中的试验示范作用。
4.27 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发挥先行先试功能。 支持两地探索科技与金融协同发展,为内地私募市场引进更多境外资金。 支持香港现代服务业(包括建筑设计、财税会计、咨询评估等国际化专业服务和资源)立足前海,拓展内地市场。 推进深港在知识产权的跨境合作。 扩大以前海为香港建筑工程管理制度试点平台。 继续深化两地在法律服务、仲裁调解等专业的精准对接与制度化合作,为推动建设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贡献力量。 支持香港青年把握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等不同政策机遇,孵化更多具国际视野的香港创新创业团队及具竞争力的创业项目。 透过前海联合交易中心继续发展好大豆离岸现货市场,与相关机构共同采纳跨境人民币结算和数字人民币使用,强化香港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功能。 支持在前海建设深港数据跨境安全便捷通道,拓展深港在医疗、金融、教育等领域的数据合作。
4.28 支持南沙发挥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作用。 推动与南沙在航运的互惠合作,优化现有航线布局,促进两地港口错位发展,实现共赢,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的整体竞争力。 支持香港海运服务业为南沙提供船舶管理、检验检测、金融、国际船舶经纪,以及海事法律等专业海运服务,以香港的国际化航运生态圈提升内地航运业的水平。 探索创新合作模式,参与南沙基础设施、产业链合作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协调优化南沙的资格认可备案机制,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分享香港企业可参与投标的项目资讯。 善用香港的创科优势,推进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及生态监测等项目。 透过粤港澳大湾区协作、创科园区,以及科研机构平台,推动人才及创新资源双向流动。 推动跨境职业资格互认,便利专业人才流动,鼓励青年在南沙创业就业。
4.29 建设河套高水平科创合作示范区。 统筹推进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一河两岸、一区两园」开发建设。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香港园区将与深圳园区强强联手,共同将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极点,以及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4.30 加强与澳门的协作,深化两地在经济、人文、旅游、引才、法律、空域管理、口岸协调、应急救援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各展所长,共同把握粤港澳大湾区机遇。 鼓励业界积极参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让香港商界和专业服务提供者把握琴澳一体化发展带来的机遇,进一步拓展商机。
第十五章 深化与内地区域合作
4.31 进一步加强与内地其他地区的联动协作。 通过多层次的合作模式,对接不同地区的发展需求与产业布局,强化专业协作、市场互通、人才交流,实现各展所长、互惠互利。 建立常态化政府部门交流机制,推动政策对接与经验互鉴。 支持香港企业参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并透过举办投资推广活动及商贸配对平台,促进双向投资与市场拓展。
4.32 积极深化与内地在人文、青年,以及专业方面的交流。 推动高校及科研机构开展联合研究项目及学生交流,持续推行姊妹学校计划,促进两地校长、教师和学生互动,推动专业协作和教学质素提升。 透过合办展览、文化节,以及驻场交流计划,促进创意产业互动。 透过实习、就业、创业支援,以及交流考察等多元模式,协助青年更好地发展事业。
第十六章 深化国际交往合作
4.33 香港将持续全力发挥「一国两制」优势和国际城市独特地位,深化国际交往,拓展全球合作网络。 香港作为连接内地与国际的「超级联络人」,将继续以开放、包容、专业的形象搭建多元平台,促进中外互信互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4.34 发挥国际城市优势,积极参与国际组织事务。 把自身制度优势与国际化功能更好融入区域协调发展体系,巩固自由贸易、区域合作,以及以规则为本的多边贸易制度。 进一步支持国家在国际组织中的发言权和工作,吸引更多国际组织和多边机构在香港设立办公室或区域总部。

4.35 举办高规格国际会议和论坛,发挥更大国际影响力。 举办更多区域及全球性会议和论坛,吸引各国政商领袖、专家学者齐聚,促进交流,说好中国故事、香港故事。 「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已在香港成功举办多届,成为连接沿线国家的重要经贸合作平台。 争取常态化举办或承办更多国际盛会,涵盖金融、创新科技、绿色发展、医疗健康等多个领域,让全球代表来港更深入了解国家以及香港的发展成就、政策机遇,以及营商环境,同时助力内地企业透过在香港举办的国际会议和论坛,开拓国际市场。
4.36 透过香港的国际艺术展览、文化节庆、剧场表演,以及电影和音乐平台,系统性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透过高品质文艺创作,弘扬中华文化核心价值。
4.37 担当桥梁纽带,推广中国标准。 通过技术赋能、跨境协作与制度创新,在研发、标准制定、产品认证、企业出海,以及出口便利方面作出贡献。 支持国家通过香港的国际平台展示、转化,以及向国际推广科技成果,助力中国标准走向国际。

第十七章 共建“一带一路”
4.38 深度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充分发挥多元及国际公认的专业服务资源和经验,汇聚并配置资金、企业、项目、人才、技术,以及规则标准,成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首选合作伙伴和多边合作枢纽。 在城市发展、交通网络、港口、机场、能源等领域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提供投融资、项目管理,以及风险管理服务,支持绿色基建和可持续发展项目落地。 以实际项目为载体,便利香港企业和专业人士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有关项目合作,推动更多务实、可持续的合作成果。
4.39 积极参与“丝路海运”与“空中丝绸之路”建设,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港口运营、海运服务,以及航空客货运方面的合作,提升物流效率和优化多式联运网络。
4.40 支持高质量共建绿色“一带一路”。 建设绿色国际合作枢纽,汇聚和配置绿色资源,促进绿色创新,支持各方参与高质量共建绿色“一带一路”。 积极参加“一带一路”科技交流大会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部长会议,参与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4.41 拓展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文化、教育、体育、法律,以及青年和企业家群体等领域的人文交流渠道。 积极推广香港规则、标准,以及最佳实践范例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应用,深入推进「廉洁丝绸之路」建设,强化反贪腐及廉洁营商环境合作。
第五篇 切实提升民生福祉 完善民生保障体系
5.1 提升民生福祉是政府施政的最终目标,民生改善则带动社会需求,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 完善人口发展策略,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积极应对人口结构转变带来的高龄化和生育率下降等挑战,持续完善教育培训、房屋供应、劳工福利、医疗服务、青年发展、育儿配套等政策范畴。 统筹推进制度完善和服务优化,不断增进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十八章 发展优质教育
第一节 强化面向未来的教育规划
5.2 全方位提升学生的人工智能素养,同步强化教师的专业能力。 有系统地全面推进教育创新,推展人工智能稳步融入「学、教、评」各方面,涵盖不同学习领域(包括体育、艺术教育等)与跨学科范畴(如STEAM教育),培育学生的创新能力。 推动学校课程发展与时并进,提升学生科技向善和人文关怀精神。
5.3 联动跨界别协作,共建数字教育生态。 推动中小学数字教育,强化学生的数理科技学习,为日后进行创科研习打好基础,培养具创新能力的未来人才。 推进幼稚园教育行政数字化,提升学校善用创新科技(例如人工智能)的整体效能,为教师创造更多空间培育儿童的好奇心、创意,以及探索精神。 优化教材编写和课本评审机制,以数字科技强化学与教支援。
5.4 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国民教育、国家安全教育,以及价值观教育,结合日常教学,培育德才兼备、爱国爱港、具文化自信、正确价值观,以及世界视野的下一代。 加强两文三语及其他语言的能力培育,推动跨文化交流,支援香港作为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和国家对外人文交流发展基地。 充分利用内地资源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有序推进港澳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 加强价值观教育,在巩固中华文化根基上,引导学生关注人类整体福祉,增强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使命感与责任感。
5.5 提升香港学生的国际视野。 推动专上院校积极举办更多交流活动,善用「中国内地与环球连系及学习体验资助计划」等不同措施,提升香港学生的国际视野,增进校园内跨文化交流,缔造多元共融的国际化学习环境,同时鼓励学生放眼海内外发展机遇。
第二节 优化教育资源布局
5.6 优化与人口变化相符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加强基础教育资源动态调整和余缺调配,推动具质素的中、小学“做大、做强”。 加大力度鼓励和支援办学团体合并有潜质、有质素的中小学,加快规模小的学校整合资源,结合合并学校的强项和使命,发挥协同效应,成为具规模、具质素、具效率的学校。
5.7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优化教师培训框架,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能力,弘扬教育家精神。 完善教师注册机制,订立具体培训要求及指标。 扩阔培训的机制及模式,深化与内地合作。
5.8 促进香港专上教育扩容提质,持续巩固和发展香港在「一国两制」下,教育高度国际化、多元化的独特优势,推动教育更高质量发展。 配合「科教兴国」战略,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跨学科发展,以及拔尖人才培养。 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香港院校与国内外学术和研究机构合作及在香港举办大型国际性活动,巩固和提升香港在国际教育界的地位。 促进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相互支持,打造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格局,更好服务教育强国建设。
第三节 培育多元技能人才
5.9 构建产教融合平台,推动职业专才教育高质量发展。 促进全球产学交流协作,推动院校提升至应用科学大学,显著增加应用学位课程。 鼓励应用科学大学与海内外院校共同开办课程和进行研究项目,引入先进的职业专才教育教学模式,提升应用科学大学的整体质素及认受性。
5.10 加强持续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人口生产力及竞争力。 提升本地持续职业技能培训的深度和广度,因应未来技能及创新科技应用趋势提质扩容,为本地劳工发展高质量、渐进式、个人化的「技能为本」培训系统。 雇员再培训局升格为「技能提升局」,深化与企业沟通联系,及早掌握和回应社会发展当前和未来的技能需求趋势及行业人力需求,为整体劳动人口提供多层次、多渠道的技能提升及持续进修机会。
第十九章 促进青年、妇女、家庭及和谐社会发展
第一节 开拓青年发展空间
5.11 构建多元交流实践平台,扩阔青年视野。 以《青年发展蓝图》为基础,提升关注青年学业、就业、创业和置业。 帮助青年解决实际困难,为青年成长成才创造更广阔平台和更多机会,培育青年成为爱国爱港、具备世界视野、有抱负和具正向思维的新一代。 善用内地资源举办多元化、具深度的青年内地交流活动,传承爱国爱港精神。 支持青年更好把握国家发展机遇,重点培育培养能服务国家所需、发挥香港所长的人才。 打造「青年发展高峰论坛」品牌活动,激活青年国际交流合作,以青年力量说好中国故事、香港故事。
5.12 厚植发展土壤,让青年尽展所长。 将青年人才培养计划拓阔至更多行业板块,对准更多国家及香港发展规划内的关键领域,重点培育优秀青年人才。 透过各式青年计划和活动全方位提升青年的多元才能和提供更多探索机会,包括参与公共事务、科学、艺术、运动交流等,启发青年潜能,增强人才培育作用。
第二节 支持青年逐梦前行
5.13 加强“政、商、民”协作,促进青年更好发展。 为青年提供更多实习、交流机会,巩固提升青年在本地及国际人力市场的竞争力。 透过实习机会、语言教育,以及地区支援,提升少数族裔青年的教育与就业前景。
5.14 助力青年创业。 将青年创新创意转化为经济新发展动能,提供资本和孵化服务等支援。 更好发挥大湾区香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联盟一站式平台作用,全方位支持香港青年创业。
5.15 加强支援青年就业。 优化青年就业支援服务,监察科技应用对青年就业市场的影响,协助青年(尤其是新毕业生)取得在职培训机会及工作经验,从而提升就业竞争力。
第三节 赋能妇女发挥潜力
5.16 缔造有利妇女发展的环境,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身心健康。 为处于不同岗位、社会位置,以及人生阶段的妇女赋能,推动妇女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多元发展。
第四节 构建和谐家庭和共融社会文化
5.17 弘扬家庭美德,加强家教家风建设,推广良好家庭价值,建立家庭作为社会和谐的稳固基石。
5.18 促进乡郊社群的沟通和发展。 巩固乡议局和同乡社团作为爱国爱港的重要力量,发挥爱乡力量,弘扬以爱国爱港为核心、与「一国两制」方针相适应的主流价值观。
5.19 鼓励香港各宗教继续推进社会和谐共融,参与提供教育、医疗和社会福利服务。 共建平等关爱社会,积极构建多元共融社区。 加强对少数族裔人士适切支援,增加少数族裔人士对国家发展的认识,同心推动香港发展。
第二十章 深化医疗卫生体系改革
第一节 推动基层医疗高质量发展
5.20 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基层医疗治理体系。 加强医疗卫生领域法治保障,透过立法赋权基层医疗署,建立跨专业、以实证为本、协调连贯的服务和转介标准。 设立法定基层医疗服务提供者名册,提升服务质素。
5.21 协同发展基层医疗共同治理网络和地区康健网络。 扩大服务涵盖范围至长者、妇女,以及初生婴儿,强化跨专业协作,同时连接基层医疗与第二层 、第三层医疗服务。 力争在五年内基本完成全港十八区地区康健中心建设,并加强社区心理和精神健康支援。 联动地区康健网络,以家庭医学模式推动个人化健康人生计划,为处于人生不同阶段的市民提供慢性疾病及癌症筛查和健康指导,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管理。

第二节 提高香港医疗服务韧性
5.22 深化公营医疗改革。 以公众利益为导向,深化公营医疗服务资助架构改革,全面加强对「贫、急、重、危」病人的保障,提升医疗系统可持续性,更好应对社会高龄化、慢性病上升,以及创新药械技术发展,强化公营医疗作为全民安全网的作用。 在政府整体承担不减和资助可持续性的原则下,持续推行医疗服务改革。
5.23 提升私营医疗服务质素与效益。 落实《私营医疗机构条例》下的「处所为本」法定规管制度,确保私家医院、日间医疗中心,以及诊所的设施的安全与服务质素,加强收费透明度,保障病人安全与权益。 推动私营医疗数据整合、服务范围与收费项目标准化,以及实证为本的临床指引和质素与效益基准制订,提升整体服务质素与效益。
5.24 推动中医药全方位、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传承中医药智慧,背靠国家发展经验和资源,利用中医药让香港市民享有更优质、更全面的医疗服务,提升健康水平。
5.25 推动医疗设施基建发展。 有序推展公立医院发展计划,增加整体医疗服务量与质素。 全力完成「第一个医院发展计划」下的工程项目,医院管理局辖下公立医院病床数目将在2031年增加至约35 000张,手术室会增加至约360间。 推行「医健通+」计划,建设覆盖全港、联通粤港澳大湾区的数字健康网络、开发新功能及扩展服务范围、整合所有政府资助医疗计划,以及将医健通流动应用程序打造成市民的综合健康工具。
5.26 推动智慧医院。 依循「提供智慧医疗」及「发展智慧医院」两大策略方向,透过推行数字化、数据运用,以及人工智能,全面推动公营医院在「智慧医疗」、「智慧医院管理」、「智慧医院支援」、「智慧员工」、「智慧设施」五大领域的数字化转型。
5.27 优化医疗人才发展。 透过系统性的医疗人才推算,强化本地医疗人才培训和吸引人才策略,积极发展相关基础建设。 促进与内地医疗人才交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医疗人才的培训与国际接轨,助力进一步推动两地医疗人员互动发展。
第三节 共建健康活力香港
5.28 强化疾控体系与智慧防疫。 全面提升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及应急处理能力,持续优化外防输入防控体系,加强人才培训和疫苗策略检视,构建科学精准、全方位覆盖的疾控体系,巩固传染病“防控前哨”角色。 积极参与世界卫生组织实验室网络,推动疫苗研发及临床试验,支持科研成果转化。 同步推进传染病防控系统数智化转型,重点建设兼具应急功能的“综合疫情管理系统”,实现精准风险研判。 继续用好中央援建应急医院临时建筑及设备,在河套用地按规划进行长远发展前,充分发挥提供日常医疗服务的功能。
5.29 深化联防联控。 巩固与内地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有关疫情信息通报及联防联控的常态化协同机制,深化与国内外疾控机构的情报共享、技术协作,以及人才培训,共同提升联合预警与风险评估水平。
5.30 提升公众健康意识与建设无烟城市。 全面推行《全生命周期健康促进策略》及《体重管理行动计划》,同步开展新一轮全港健康行为调查,完善全生命周期健康监测体系,并善用大数据整合分析,为医疗政策制定及资源调配提供实证支持,从源头降低非传染病负担。 将健康饮食、恒常运动,以及精神健康讯息融入教学与工作环境,引导市民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强化控烟措施,致力建设无烟城市。
5.31 积极参与国际医疗卫生事务。 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性医疗卫生会议,参与研究和制定国际标准、规范等,持续深化与各地区卫生健康交流合作,举办亚洲医疗健康高峰论坛等国际医疗盛事,搭建高层次国际交流平台,深入参与全球卫生治理,为增进世界人民健康福祉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十一章 完善多元安居体系
第一节 竭力解决房屋问题
5.32 有序取缔劣质劏房,保障基层市民基本房屋需求。 以系统性房屋政策与持续提量、提速、提效、提质,大幅增建公营房屋为「底气」(包括完成兴建约3万个「简约公屋」单位),加速基层市民尽快「上楼」纳入公营房屋安全网。 全力推展落实简朴房制度,确保住宅大厦分间单位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法定标准。

5.33 大力增加公营房屋供应量,全方位推进《长远房屋策略》。 每年更新长远房屋需求推算,因应社会、经济,以及市场变化订定逐年延展的十年房屋供应目标,未来十年房屋供应规划将以「公营出租房屋占四成、资助出售单位占三成、私人住宅占三成」为基础。 致力从「供应主导」、「善用公屋资源、鼓励上流」及「完善置业阶梯、促进青年置业」三方面持续优化政策安排,着力构建更可持续的多层次房屋供应新格局。
5.34 继续有序落实「简约公屋」计划,作为突破性及创新的过渡房屋种类,解决急切住户的燃眉之急,改善他们居住的生活环境和质素。 透过大规模采用「组装合成」建筑法及应用创新建筑科技快速兴建,以及改装校舍,在2027年度完成兴建余下小量单位,达致提供3万个「简约公屋」单位的目标,让正在轮候传统公屋的基层家庭能以低于传统公屋的租金入住环境改善的「简约公屋」,早日脱离不适切居所、早日「上楼」。

5.35 持续优化置业阶梯,让不同收入阶层市民实现安居置业目标。 持续增加资助出售单位供应,并优化出售及转让安排。 通过不断在房屋阶梯上坚持政策创新和优化,建立一套多层次、多类型的房屋供应体系,协助青年置业。 协助公屋居民及资助出售单位业主沿房屋阶梯上流,加快房屋资源流转,从根本优化香港的房屋系统和置业阶梯。
5.36 筹备未来十年间落成的公营房屋单位,逐步增加室内楼面面积,并把新建资助出售单位之中,面积较大单位的比例提升,同时检视资助出售单位的设计,迎合年轻一代的生活模式。
5.37 推进建筑科技发展应用,引领建屋提速提质。 积极推进「组装合成」建筑法等智慧建筑技术应用,提前两年于2026-27至2030-31年度落成的公营房屋项目中,达致不少于一半项目采用「组装合成」建筑法。 长远而言,所有在规划及设计阶段的新建「组装合成」建筑法公营房屋项目均应用第二代「组装合成」建筑法或不断改良发展的新版本,进一步提升建屋效率。 强化政府、业界、学界和科研机构协同,完善创新建屋科技平台,将公营房屋项目变为「房屋创科育苗基地」,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链和产业链,促进在创新房屋科技、智能建造、节约资源、低碳减排,以及房屋安全等领域协同发展。
第二节 优化房屋资源使用
5.38 持续造地,建立土地储备。 主导土地供应,满足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 按年更新未来十年“熟地”产量预测,增加土地供应可预测性和透明度。 透过年度「卖地表」,并协调铁路物业发展项目及市区重建局项目等土地来源,有序推出土地供应,让物业市场平稳和健康发展。 继续推出创新土地开发模式,提供更大发展诱因,引导私人资金积极参与策略性土地及综合社区发展项目,带动产业和优质住宅同步发展。

5.39 以新思维推动旧区更新。 以新区发展支援旧区重建,突破旧区因基建容量饱和而难以重建的瓶颈,包括在北部都会区新发展区预留土地,让市区重建局提供全新「楼换楼」安排。 为市区重建局重建项目「拆墙松绑」,检视「同区七年楼龄」赔偿安排,而市区重建局未来五年将投放不少于约400亿元推动旧区更新。 注入政策创新,试行适度增加私人重建项目的地积率,并落实跨区地积比转移,鼓励市场积极参与旧区更新。 落实重建项目时,把旧区更新、优化环境、区域发展结合在一起,避免单一项目式「拆建」思维,重塑城市空间,优化社区功能、改善交通接驳、完善绿化,以及公共空间(包括海滨),让旧区转化成为符合现代生活标准的绿色智慧新社区。
5.40 完善公屋保障机制与监察手段,提升公屋资源使用效益。 优化配屋以及衔接资助自置居所等多管齐下措施,鼓励具能力的公屋住户上流置业,并提升单位流转率,让更多有需要家庭受惠。 运用资讯科技及数据分析加强侦测及打击滥用公屋行为,加快收回单位让轮候已久人士早日入住。
第二十二章 加强社会民生保障
第一节 加强支援弱势社群
5.41 持续提供及改善社会福利、医疗卫生、教育,以及房屋等普及公共服务,为广大市民提供基本保障,减轻家庭负担,改善生活质素。 稳步推展多层次的社会保障,确保弱势社群获得适度而有尊严的生活保障,同时为有能力自助的人「造血赋能」,鼓励自力更生、自强不息。
5.42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大精准扶贫力度,推动两个重要工作方向:第一,兼顾宏观的统计与微观的关怀,精准帮扶不同弱势群组,针对性地回应他们的独特需要; 第二,从以往政府独力承担精准扶贫工作,转为“政、商、民”跨界别协作,汇聚社会各方力量,令精准扶贫工作走得更稳、更远。
第二节 精准回应支援需要
5.43 精准支援残疾人士及其照顾者。 推动以科技提升体弱长者及残疾人士的生活质素,并减轻护理人员及照顾者的压力,包括持续推行乐龄及康复创科应用基金。 在现有照顾服务及支援系统的基础上,积极完善院舍供应、复康服务、展能就业、照顾者支援等全方位能力建设。 加强推动友善职场文化,鼓励和支援残疾人士及照顾者就业,建设伤健共融共进的社会。
5.44 扩展扶贫委员会(现称“精准扶贫委员会”)推出的在校课后托管服务,释放家长的劳动力,提升家庭的收入。 增设「社区客厅」,为劏房住户提供多元化设施、转介其他社福服务等,提升生活水平、拓展人际网络,以及加强社区归属感。
第三节 有效整合资源
5.45 数据指引,主动施援。 推动社福界由“被动回应”走向“主动识别、精准帮扶”。 在保障私隐、依法合规、建立公众信任的前提下,研究建设「社福数据分享平台」,循序整合分散于社会福利、医疗、教育、房屋、交通等不同系统的相关数据,分析和识别风险讯号,扩展筛查与外展网络,及时掌握个人及家庭的风险因素与支援需要,更有效地主动识别、接触、介入高危个案,提升需求预测能力与资源配对效率,让服务尽可能前移至风险累积前的预防阶段。
5.46 推动“政、商、民”三方携手扶贫模式制度化:政府采取政策主导,建立高效配对平台,主动汇聚商界的“善意”,与民间的“创意”配对,实现更多精准扶助有需要群体的项目。 由政府识别帮扶对象及制定规则; 商界提供资金、场地、人才、经验、技术等资源; 民间及社福机构结合前线触觉和实践经验,设计创新服务,并予以执行。 逐步形成稳定、可持续、可扩展的力量,推动社福服务创新与发展。
第四节 守护儿童福祉
5.47 持续完善儿童保护制度。 持续完善怀疑虐儿个案处理和通报机制,及早识别和介入并提高阻吓性。 继续透过保护儿童支援服务队,加强对受虐儿童及其家人的专业支援。 适时检视并持续加强针对儿童照顾及相关服务的支援及监管。 加强有关保护儿童的宣传、教育,以及培训,多管齐下保护儿童福祉,为儿童编织全面而有效的保护网。
5.48 强化家庭支援服务。 按照「以家庭为本」和「照顾者为本」的方针,致力加强支援在职家庭育儿,扩大社区幼儿照顾与课后托管服务。 推进把家庭支援服务从「危机应对」逐步转向「预防与促进家庭韧力」的长期策略。
5.49 加强幼儿照顾服务。 继续大力增加幼儿照顾服务名额,并持续检视及优化各项儿童照顾服务。 通过在校课后托管服务减轻基层家长(尤其是单亲家长)照顾子女的压力和改善亲子关系。

第五节 深化与内地社会服务合作交流
5.50 加强与内地合作。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社会服务合作项目,深化粤港澳大湾区优质社福服务融合和协同发展。 支持内地及香港在社会服务领域的人才交流和培训(包括香港社福机构善用政府提供的专项基金,安排员工到内地考察),促进与内地在多个社福范畴的专业交流、实践研究,以及经验分享。 支持香港社福机构引进及应用适用于内地的社会服务高新技术和智能设备,同时协助国家将相关产品和服务「走出去」。
第二十三章 健全劳工保障
第一节 提升劳动力供应
5.51 善用创新科技,优化就业服务。 运用人工智能等工具强化就业配对和就业资讯推送,提供更个人化的就业空缺及职业培训建议。 举办不同规模和类型的专题招聘活动,提升就业信息流通和配对成效。 支援重点群体如青年、妇女、中高龄人士、少数族裔、残疾人士等,减低就业阻力,推动就业并释放潜在劳动力。
5.52 适度输入劳工,释放本地劳动力。 在保障本地劳工的前提下,因应社会及经济实际需要,有序及适度输入外劳,并密切监察供求变化,动态调整输入劳工种类和数量。 维持与现有外籍家庭佣工供应国家稳定合作,积极开拓更多外籍家庭佣工来源,引入具较高护老技能的外籍家居照顾员,应对人口高龄化和居家长者照顾需要。
第二节 健全维护劳工权益
5.53 保障雇佣权益,促进劳资和谐。 因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需要,有系统地检视和适时优化劳工法例,配合人口及鼓励生育等政策方向。 完善法律框架,研究及制定配合新型就业模式的新法例,持续健全劳工保障。 每年按机制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确保最低薪工人的工资增幅能追上通胀,在经济表现较佳时能分享增长成果。 加强协商机制,深化「劳、资、政」三方在共同关注劳工议题上的有效沟通,凝聚共识。 推广「以雇员为本」的人事管理文化,建立互信互谅的劳资关系。
5.54 深化职安健文化,善用创新科技。 积极应用创新科技提升职安健管理与监管效能,研究利用人工智能辅助巡查和执法。 推动职安健信息智能化,引入智能管理系统优化查询及投诉分流,优先处理高风险个案。 运用数据分析,支援风险为本的巡查工作和政策制定。 建立一站式行业职安健信息平台,促进跨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进一步深化全社会对职安健的意识和文化。 为业界研发相关职安健科技产品提供法规专业意见,便利引入相关产品以改善业界安全表现。
第二十四章 共建丰盛乐龄社会
第一节 促进老有所养
5.55 提升长者照顾服务容量。 增建公帑资助的长者社区和院舍照顾设施。 逐步增加长者社区照顾服务券和院舍照顾服务券(统称「长者券」)的数量,逐步提升长者券在整体资助照顾服务中的比重。 试行将政府兴建的长者福利设施处所,交由业界自资营运,加强推展「鼓励在新私人发展物业内提供安老院舍院址计划」,促进长者照顾服务市场发展,公私营协作提升整体长者照顾服务容量。

5.56 促进跨境养老。 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机遇,进一步优化跨境养老配套措施,为香港长者跨境养老提供更多选择和更大便利,推动两地民生融合和粤港澳大湾区养老产业发展。 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合作,物色更多优质安老院加入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扩大计划的院舍网络和服务容量。 善用内地便利港人的政策措施,资助参加计划的香港长者购买当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惠民保,并利用内地银行网络的汇款服务,向跨境养老长者直接发放可携现金援助。 深化粤港两地养老事务交流合作,按优势互补原则共同推进两地人员培训、服务提升,以及市场发展。
5.57 加强推广积极养老观。 统整现有资源及网络,加强推广退休生活规划,提升长者健康养老意识,宣传长者对社会的贡献。
第二节 促进老有所为
5.58 促进长者融入社区。 推动长者参与社会事务,建立青老互助网络及交流平台,组织长者社区义工队伍,促进老有所为、以老助老,提升长者自我价值,发挥他们对社会的积极作用。
5.59 支援长者就业。 提供切合较年长人士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并回应劳动市场需要。 配合中高龄人士专项就业服务及计划,鼓励雇主提供在职培训及采取长者友善雇佣措施,促进体健长者就业。
5.60 壮大银发产业主体与规模。 推动发展更多银发消费产品,以及发展居家、社区、机构等更多应用场景。 推动银发旅游、文化康乐等多元消费需求。 推动银发经济专业化、品牌化发展,促进本地优质银发消费,扩大海外销售网络。
5.61 完善银发服务标准。 加强香港认证机构与国家认证机构交流协作,促进资格互认和「一检两证」,协助银发产品和服务同时进入内地市场和向海外扩张。 推动将现有认证标准提升至国家级标准,增强市场竞争力。
第二十五章 建设绿色宜居城市
第一节 落实绿色转型
5.62 推动能源结构持续优化,维持电价稳定。 善用清洁能源输电通道和国家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逐步提高零碳能源在本地发电燃料组合中的比重,达致在2035年前停止使用煤作为日常发电用途的目标,并把零碳能源在发电燃料组合中的比例提高至约六至七成,强化能源安全,寻求降低发电成本,平抑电价波动,支持香港的持续高质量发展。
5.63 围绕建筑物等用能大户持续提升能源使用效率。 完善建筑物和电器能源效益标准体系,推动新建及现有楼宇绿色节能减碳改造,在2050年或之前把商业楼宇用电量较2015年水平减少三至四成、住宅楼宇用电量减少两至三成,并在2035年或之前达到上述目标的一半。
5.64 推动绿色运输。 稳步推动车辆电动化和推动新能源交通工具试验和应用,构建安全高效的充电、加氢等配套网络,为在2050年前实现车辆零排放创造条件。 引入智慧绿色集体运输系统,在2027年开始陆续在启德、东九龙、洪水桥,以及南港岛线(西段),开展智慧绿色集体运输系统的建造工程,突破过往兴建重型铁路的技术限制,同时提供具成本效益、便民及低碳排放的公共交通系统。
5.65 深化都市固体废物治理体系改革,力争在2035年前基本摆脱依赖堆填处理都市固体废物,实现「零废堆填」,助力碳减排,以及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包括发展高增值的稀贵金属回收及精炼产业,打造亚洲废料精炼平台。 完善资源回收和转废为能系统,善用科技推动垃圾分类与资源利用,建设数码化回收网络,实现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扩展生产者责任计划,提高包括电动车退役电池及胶樽在内的回收率,推动「转废为材」,减少对原材料的依赖。
5.66 发展绿色技术及新能源,建立碳交易枢纽。 透过低碳绿色科研基金支援研发绿色科技,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提升绿色技术的供应。 有序落实《香港氢能发展策略》,稳步推动在香港更广泛应用氢能。 明确绿氢及低碳氢全生命周期的温室气体排放,支持氢能项目规划建设、基础设施投资,以及绿色金融安排,提升香港绿氢和低碳氢在全球市场的互认度与竞争力。 发展香港成为绿色低碳氢能技术的示范窗口,输出内地和香港研发的技术和产品,并为绿色氢能技术和产品提供融资和专业服务。 协助国家落实《巴黎协定》第六条下有关碳信用及碳交易机制,推动形成清晰严谨的国际规范,为各国和企业提供可信赖的减碳合作平台。

第二节 加强生态保护
5.67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持续检视并优化各类生态保护区的管理策略,涵盖香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湿地公约》指定的米埔内后海湾国际重要湿地、郊野公园,以及海岸公园及海岸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强化生态保育和提升生物多样性。 有序扩大陆地及海洋保护区网络。 研究在尖鼻咀、流浮山及白泥设立海岸保护公园,加强保育后海湾海岸生态系统。
5.68 加强保护野生动植物与濒危物种。 持续完善野生动植物与濒危物种的保护和治理,严格执行相关国际公约,规管濒危物种贸易。 检视并优化相关法例,以加强执法打击濒危物种走私及非法贸易,以及保护出没于香港水域的鲸豚类动物。
5.69 扩大生态保育合作。 加强与内地相关省市合作,共同保育跨境生态及迁徙动物,包括深化深港两地生态合作,搭建深港两地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合作桥梁,落实建设「深圳梧桐山—香港红花岭生态廊道」,促进深港生态融合。 与内地相关省市合作,完善粤港中华白海豚保护,加强保育深圳湾(后海湾)湿地,推进珊瑚保育,并落实深港两地大型水生野生动物救护协作安排。

5.70 加强重点领域环境保护,服务建设“美丽中国”。 建立智慧化环境监测体系,提升执法效能和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全面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协同推进减污降碳。 持续研发和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创新科技和设施,进一步发展香港环境数据库网上环评与监测平台,更精准提升污染防治与环境监测效能。 完善空气质素监测网络,提升监测的针对性、实时性、覆盖性。 积极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加强近岸污染防治和岸滩整治,持续改善维多利亚港和近岸水质及海洋生态环境质量。
第六篇 统筹发展和安全 提升公共治理效能
6.1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城市安全治理向事前防御转型,增强经济和城市韧性。 以改革思维引领各项工作,强化风险预警、跨部门协作,厘清分工责任,破除不合理限制与繁琐流程,释放发展活力。 善用人工智能等高新科技,推动公共行政数字化、智慧化,以科技赋能优化管理水平。 持续推进公务员体系改革,构建爱国爱港、专业高效的团队。
第二十六章 提升安全治理
第一节 维护国家安全
6.2 持续完善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建成「一国两制」下与国家安全布局深度衔接的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风险防控体系。 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强化各政府部门协同联动,严厉打击海外敌对势力和本地反中乱港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6.3 强化顶层设计,以权威的指挥体系高效捍卫国家安全。 巩固完善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切实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积极防范、制止,以及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进一步筑牢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屏障。 持续深化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依法支持配合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和驻港国安公署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
6.4 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完善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及处理重大事故的应变机制,强化各政府部门协同联动。 确保《香港国安法》和本地相关法律形成协同力量。 抓紧抓实维护国家安全法律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6.5 强化国家安全教育,以多管齐下的策略,构建常态化、多元化、全覆盖的国家安全教育及宣传体系。 持续加强公务员自觉维护国家安全意识,同时积极推动国家安全知识进入校园、社区,以及企业。 加强针对青少年的国安教育推广计划,以厚植国家观念、民族感情,以及国民身份认同。
6.6 检讨及改善香港的反恐策略,持续监察全球恐怖主义趋势和反恐措施,拓展反恐专业培训,完善不同的应变计划。 深化跨境及国际合作与交流,扩充社区情报网络,全面提升香港整体的反恐部署及准备,提升反恐治理能力。

6.7 推进国家安全科技赋能,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的国家安全能力建设。 健全网络安全防御体系,深化特区政府网络安全保障协作及应急协调机制,与国内外机构协作,及早识别新兴国际网络威胁及攻击趋势,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全方位强化关键基础设施系统安全及整体韧性。
6.8 保障维持社会正常运作的关键基础设施的电脑系统安全,提升香港整体的电脑系统安全。 优化数据治理框架,积极对接国家及国际数据安全规则,促进在标准规范、技术创新、信息共享等领域的协同联动,完善网络空间及数据安全综合治理。
第二节 强化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6.9 构建智慧城市管理系统,以人工智能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和安全治理效能。 积极研究建设「AI城市大脑」综合城市管理系统,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高新科技,实时联动跨部门数据共享和智慧分析,实现对城市管理和运行状态的实时感知、风险预警、即时预测,以及协同处理,打造城市管理和安全治理的智能中枢。 通过高新科技增强城市韧性,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下,为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6.10 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治理效能,完善相关法规制度。 落实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各方责任人的防火防灾意识。 完善重大火灾事故应对策略,优化专业救援队伍结构布局,提高极端条件下(包括超高层建筑)消防救援能力,持续提升大型火场应急应对效能。 修订《消防条例》,全面完善消防安全法规制度,提升阻吓性及执法效能。
6.11 全面提升楼宇安全治理。 着力解决老旧建筑物日久失修的问题。 革新楼宇复修策略,提升对业主就技术、工程招标,以及财务的支援,由官方机构把关高度介入招标程序,重点打击维修工程的贪污、围标行为。 推动预防性维护、及早介入,以及科技应用,全方位协助及促使业主对楼龄高、风险高楼宇定期进行检验和维修保养。 修订《建筑物条例》,加强对维修工程业界的规管及违规惩处,提升专业操守,保障工程质素。
6.12 深化大厦管理改革,构建智慧社区网络。 加强政府对大厦管理的统筹介入,加大对业主立案法团及业主的支援力度,善用区议会平台促进管理经验交流,有序推广「联厦联管」模式,鼓励智慧管理方案创新落地。
6.13 加强防洪排涝、海岸管理,以及斜坡安全管理。 在工程、生态、数智化等范畴提升整体防洪能力。 有系统地检视全港雨水排放系统,推行截流、蓄洪,以及疏浚工程,提升城市对频繁暴雨及短时间内强降雨的排水与调蓄能力,优化排水网络与社区防洪设施的协同布局。 透过多层保护设计,减低沿岸地区因海平面上升及风暴潮所带来的水浸风险。 持续全方位管控斜坡安全。
6.14 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 加大力度预防和打击电讯网络诈骗、毒品犯罪等,从源头提升在口岸、物流环节堵截毒品供应的能力。 推动防骗、禁毒宣传教育持续深入社区,加强市民自觉防毒、防骗意识。 强化跨境合作,与国内外执法机关及警察组织协作,加强新型犯罪形式(包括网骗电骗等)的情报共享,及早识别及预防跨境罪行。
6.15 强化跨部门应急协调统筹能力及社区支援机制。 主动、有系统地加强各类公共安全风险(尤其火警、水浸、风暴等)的常态化排查,从源头识别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 完善公共安全事宜投诉机制,将公众的关注转化为风险治理的切入点,跨部门携手提升社会整体的安全感。 于社区层面推行「应急先锋」计划,动员地区组织、志愿团体及居民委员会参与应急训练和演习,提升全社会防灾减灾韧性,建设「平安香港」。
6.16 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完善特区在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的应急行动机制。 全面深化粤港澳三地应急救援合作,持续优化《粤港澳大湾区应急救援行动方案》,构建系统化粤港澳大湾区应急行动机制,提升联合防灾、减灾、救灾和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第二十七章 提升公共治理能力
第一节 健全公务员制度体系
6.17 落实爱国者治港要求。 完善公务员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全政府培训要求,建立与内地相关单位的恒常培训合作机制,与内地相关部门保持密切交流,强化公务员爱国爱港意识,建立“以民为本”的管治理念,提升公务员对国家战略的掌握和国际视野,打造勇于担当、开拓创新、与时并进的公务员队伍。
6.18 优化治理架构与绩效管理。 建立和巩固部门首长责任制,优化公务员工作表现评核机制,推动奖罚分明的公务员管理制度,嘉奖勇于担当、善于创新和表现卓越的公务员。 持续优化人力资源的运用,建立更灵活和精简的公务员团队。 严控公务员编制,透过数字化流程与人工智能的应用,让现有人力专注于高价值的策略性决策和业务,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和效率。
6.19 打造高效政府。 积极招聘和宣传,鼓励有抱负、有承担的人才加入政府。 深化公务员「以民为本」的服务意识,并为肩负起「双重角色」做好准备,即是在专心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亦能迅速回应重大突发情况,成为跨部门应变队伍的重要支援力量。
第二节 推动公共行政数字智能化
6.20 善用人工智能技术,改革公共管理。 加快政府推展人工智能项目,构建更多实际应用场景,提高公共管理效能。 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优化人工智能及数据治理,要求各政策局和部门善用部门数据目录及更广泛应用「授权数据交换闸」,推动政府内部数据共享,促进更多便民利企的公共服务。

6.21 数智赋能流程整合,建设高效协同的智慧政府。 推动更多政务流程采取「数字优先」原则,强化政府云端基建及共用数据平台。 扩展「智方便」及「数码企业身份」平台的数码身份及「一站式」电子服务功能。 加快政府有序安全应用人工智能及创新科技,全面提升决策支援和公共服务的效率与精准度。 带动更多“智慧出行”及“智慧生活”创新方案在本地研发与落实应用。 继续推动开放数据政策,积极透过「开放数据平台」向公众提供数据,为智慧城市发展创造条件。

第二十八章 深化制度改革
第一节 改革公共治理执行制度
6.22 有效落实政策举措。 各政策局、部门及相关机构制定可操作、可考核、可问责的具体工作安排。 统筹资源和执行有效衔接,着力打通跨政策范畴、跨部门、跨程序之间的关键环节,厘清分工责任。 按政策需求和目标致力优化程序安排、工作流程、协调机制,以及资源运用方式,拆墙松绑,以结果为目标,更有效落实政策和推展重点工作。
第二节 筑牢廉洁基石
6.23 强化执法工作,持续打击各类贪污罪行。 全力调查公、私营机构的贪污和不当行为,绝不姑息。 深化预防腐败工作,推动更好利用科技强化内部监督,完善权力配置,提升运作管理框架。 为私营机构及非政府组织提供防贪服务,提升管治质素。 加强诚信教育,筑牢防贪根基,推广廉洁文化。
6.24 扩大国际及区域合作,展示香港优势。 提升香港国际廉政学院的战略功能,统筹搭建高层次区域反腐枢纽。 深化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及全球反腐机构的交流合作。 与更多国家和地区的反贪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为全球廉政建设提供香港方案,分享廉政公署的经验,说好香港廉洁故事。
第三节 强化地区治理体系
6.25 完善地区治理架构,强化地区治理统筹。 完善地区治理领导委员会和地区治理专组的高层统筹机制,全方位统筹各政策局及相关部门主动、高效解决市民关切的地区治理难题,确保政策措施协调一致、落地见效。 加强民政事务专员作为特区政府在地区最高代表的履职能力,提升其统筹、协调、执行能力。
6.26 健全地区治理力量支持与资源保障工作机制,提升地区治理效能。 深化地区治理「三驾马车」—区议会、关爱队,以及地区「三会」的协作联动,加强接触市民、收集民意的机制,解决市民的急难愁盼,达致「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坚持“优中选优、德才兼备”的原则甄选及培养地区治理人才,打造梯次分明、多元包容的地区治理团队及人才库。
第七篇 强化五年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7.1 着力提高特区治理效能,为五年规划实施提供保障。 进一步完善治理理念,更加积极进取有为,完善特区政府内部统筹协调机制,强化跨部门协作,健全重大项目、政策的推进和落实,增强政策连续性,切实把“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充分激发全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参与和监督,确保五年规划各项工作切实执行。
7.2 强化实施保障机制,建立「五年规划统领、年度施政落实、财政预算支持、年度述职汇报」机制,务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为落实措施厘定分工责任并进行动态监测、中期评估,以及总结评估。
7.3 行政长官的年度《施政报告》为落实五年规划订定年度工作方案,根据五年规划的战略方向和要求,定下重点工作、具体政策措施和项目,将中长期目标分阶段成为可操作、可考核的任务。 定期对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考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五年规划进行中期调整。
7.4 《财政预算案》为五年规划及年度《施政报告》的执行提供坚实的资源支持,通过财政安排、公共开支以及其他有利于市场发挥作用的安排落实。 在保障特区政府财政可持续性的原则下,确保战略性项目有足够资金支持,重点领域得到持续的财政投入。
7.5 行政长官每年向国家主席和中央政府述职时,报告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以检视五年规划的执行成效。 通过对照五年规划下订定的目标和指标,有系统地总结成绩并提出改进建议,确保五年规划持续提升成效。
结语
在中央政府支持下,特区政府在不足一年的时间,制定香港第一个五年规划。 五年规划意义重大,不单是香港更好融入和服务国家大局的行动纲领,也是香港更好把握国家机遇和国际机遇双重叠加优势的行动部署,更是提升市民福祉的持续路径。 这是香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蓝图,是香港迈上由治及兴新阶段的改革和重要里程碑。
香港五年规划对接国家战略,巩固及提升香港既有优势、壮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多元发展,为市民尤其青年提供更多发展机会。 五年规划推动香港高质量发展,让我们持续深耕民生建设,以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
我们会坚持以民为本,不懈努力,不断发展经济,持续提升市民福祉,共同建设一个美好的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