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娱科控股(06933):谭家龙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新娱科控股(06933)发布公告,袁志伟先生已辞任公司的公司秘书;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所规定的公司授权代表;及根据上市规则第19.05(2)条及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所规定代表公司于香港接受送达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公司授权代表(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6年8月26日起生效。谭家龙先生已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6年8月26起生效。

智通财经APP讯,新娱科控股(06933)发布公告,袁志伟先生已辞任公司的公司秘书;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所规定的公司授权代表;及根据上市规则第19.05(2)条及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所规定代表公司于香港接受送达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公司授权代表(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6年8月26日起生效。谭家龙先生已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6年8月26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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