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新能(600876.SH)及相关人员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

凯盛新能(600876.SH)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简称警示函)。警示函指出,截至2026年5月8日,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金额3.33亿元,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10.73%,公司迟至2026年6月29日才进行补充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智通财经APP讯,凯盛新能(600876.SH)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简称警示函)。警示函指出,截至2026年5月8日,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金额3.33亿元,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10.73%,公司迟至2026年6月29日才进行补充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谢军作为公司董事长、陈鹏作为公司总经理、陈红照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谢军、陈鹏、陈红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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