鲟龙科技(06715):高贝茹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及法律程序代理人

鲟龙科技(06715)发布公告,张显翘女士已提出辞任(i)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ii)根据上市规则第19A.13(2)条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所规定代表本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授权代表,自2026年7月31日起生效。

智通财经APP讯,鲟龙科技(06715)发布公告,张显翘女士已提出辞任(i)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ii)根据上市规则第19A.13(2)条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所规定代表本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授权代表,自2026年7月31日起生效。

张女士辞任后,高贝茹女士已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及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6年7月31日起生效。许鹏飞先生将继续担任另一名联席公司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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