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阳服务(01971)重新委任李晓航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弘阳服务(01971)发布公告,随着李晓航先生于2026年6月25日举行的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后退任,董事会已重新委任李晓航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确保董事会持续稳定运作,自2026年7月6日起生效。

智通财经APP讯,弘阳服务(01971)发布公告,随着李晓航先生于2026年6月25日举行的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后退任,董事会已重新委任李晓航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确保董事会持续稳定运作,自2026年7月6日起生效。

为全面恢复公司的企业管治架构,董事会议决,自2026年7月6日起,委任董事会主席及董事会委员会各自的成员如下:

贾洪波先生(执行董事)已获委任为董事会主席。

赵现波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已获委任为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王奋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李晓航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已获委任为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

王奋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已获委任为公司薪酬委员会主席。李晓航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赵现波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已获委任为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陈义纯先生仍为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

贾洪波先生(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已获委任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王奋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晓航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赵现波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已获委任为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

自2026年7月6日起,就上市规则第3.05条而言,贾洪波先生已获委任为公司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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