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彩控股(01371)获裁定支付报酬13.6亿元

智通财经APP讯,华彩控股(01371)发布公告,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于2018年8月10日裁定北京中彩在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合作合同到期后继续使用华彩控股的附属公司东莞天意电子有限公司的终端机,须支付报酬合共人民币13.6亿元及利息。

智通财经APP讯,华彩控股(01371)发布公告,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于2018年8月10日裁定北京中彩在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合作合同到期后继续使用华彩控股的附属公司东莞天意电子有限公司的终端机,须支付报酬合共人民币 13.6亿元及利息。

公告称,此前东莞天意与中彩在线公司签订了合作合同,合作合同期满后,中彩在线公司仍继续使用东莞天意提供的投注终端机运营中福在线╱VLT业务,并拒绝支付相关期内的合作报酬。为维护集团的合法权益,东莞天意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中彩在线公司就合作合同期内以及合作合同到期后继续使用东莞天意终端机的行为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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