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积金局:将主动型ETF纳入强积金基金准许投资类别 但不可超过基金净资产值的10%

3月10日,香港积金局更新“股票及其他证券投资指引”,将主动型ETF整个资产类别,纳入强积金基金准许投资类别,但投资于此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值的10%,及相关主动型ETF须获香港证监会认可及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同时亦须符合强积金准许资产类别的相关要求。

智通财经APP获悉,3月10日,香港积金局更新“股票及其他证券投资指引”,将主动型ETF整个资产类别,纳入强积金基金准许投资类别,但投资于此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值的10%,及相关主动型ETF须获香港证监会认可及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同时亦须符合强积金准许资产类别的相关要求。

香港积金局表示,现时市场上有约40只主动型ETF。此次纳入措施提供一个框架及清晰的准则,让强积金受托人及其投资经理可因应个别基金的情况,评估哪些主动型ETF符合条件并适合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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