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00874):湖北高院驳回原告广州医药集团的全部诉讼请求

白云山(00874)发布公告,该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已收到湖北高院关于广药集团与武汉加多宝“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的一审《民事判决书》【(2015)鄂民三初字第00003号】。

智通财经APP讯,白云山(00874)发布公告,就有关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并收到起诉武汉加多宝“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的案件受理通知书的事宜。

该公司获悉,该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已收到湖北高院关于广药集团与武汉加多宝“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的一审《民事判决书》【(2015)鄂民三初字第00003号】。

根据判决书,本案的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原告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4.68 元,由原告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此外,预计本次判决对该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