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丰家居(00776)8月4日发布公告称,于2016年8月4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金瑞兴业与借款人订立贷款协议,据此,金瑞兴业同意根据贷款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向借款人垫付本金总额1500万港元之贷款。
公告指,贷款期限为自提款日期起固定三个历月,经金瑞兴业的事先书面同意可延长三个月。借款人须于到期日或之前向金瑞兴业偿还所有尚未偿还贷款连同应计利息。
贷款适用的年利率为自提款日期起18%。所有利息须以实际过去日数及365日为一年的基础计算,并须每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