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能科技(00611):顾菁芬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

中国核能科技(00611)发布公告,因叶晗女士希望投入更多时间于其他业务发展,彼已提呈辞任本公司的公司秘书,且不再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所指的本公司授权代表,以及上市规则第19.05(2)条和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所规定在香港代表本公司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公司授权代表(法律程序代理人),均自2026年1月15日起生效。

智通财经APP讯,中国核能科技(00611)发布公告,因叶晗女士希望投入更多时间于其他业务发展,彼已提呈辞任本公司的公司秘书,且不再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所指的本公司授权代表,以及上市规则第19.05(2)条和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所规定在香港代表本公司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公司授权代表(法律程序代理人),均自2026年1月15日起生效。

顾菁芬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的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6年1月15日起生效。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