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00895)子公司因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 罚款50万元

东江环保(00895)发布公告,江西东江收到江西省丰城市环保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智通财经APP讯,东江环保(00895)发布公告,2018年6月25日,有媒体报道质疑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东江在夜间部分运作时间危废燃烧温度低于环评要求;一氧化碳等部分排放气体浓度超标,甚至还通过旁路排放;在线监测系统中,操作员可以打开参数设置,对监测废气的各种参数如量程、斜率等进行修改;公司被要求停产整治,主要责任人被刑事拘留。

2018年6月25日晚,江西东江收到江西省丰城市环保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丰环罚告字(2018)18号),内容为:你公司二燃室温度经常低于环评要求的≥1100度的要求,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你公司作出罚款五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核查,2018年5月23日媒体记者对江西东江进行采访,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对焚烧炉的炉温、旁路以及监控系统等问题提出了质疑。公安部门针对记者质疑的情况,于2018年5月24日将江西东江主要责任人采取刑事拘留进行询问调查。

对于江西东江经营及生产过程中存在个别操作不规范行为,公司对此进行深刻地反省并积极整改;对于报道中关于通过旁路未经处理排放及自行修改数据等问题,公司经初步自查后,认为江西东江不存在烟气未经处理排放及篡改监测设备数据的行为,公司将配合监管部门依据事实取证,还原事实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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