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300144.SZ)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宋城演艺(300144.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

智通财经APP讯,宋城演艺(300144.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相关情况如下: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分别调减2022年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5740.40万元、5740.40万元,占更正前利润总额、净利润的414.75%、594.37%,且更正前后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张娴、总裁商玲霞、财务总监陈胜敏、董事会秘书赵雪璎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张娴、商玲霞、陈胜敏、赵雪璎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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