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路(600326.SH)收到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警示函等函件

西藏天路(600326.SH)发布公告,公司及公司相关责任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智通财经APP讯,西藏天路(600326.SH)发布公告,公司及公司相关责任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以下简称“西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陈林、邱波、刘丹明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5﹞6号)、《关于对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相关内容如下:

西藏天路的控股子公司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的财务处理中存在收入确认不审慎的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会计差错,西藏天路已于2025年4月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陈林作为西藏天路时任董事长、邱波作为西藏天路时任总经理、刘丹明作为西藏天路时任财务总监,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三款和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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