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生力(603335.SH)及相关人员收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迪生力(603335.SH)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

智通财经APP讯,迪生力(603335.SH)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99号)。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发布《关于公司经营住所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披露公司进行整体搬迁和经营住所变更,但未披露轮毂业务停产等重要信息。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一项的相关规定。

赵瑞贞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朱东奇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迪生力、赵瑞贞、朱东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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