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鸣纸业(01812):黄冈市人民政府被裁决退还公司投资本息约3.7亿元

截止本案受理日,即 2017 年 7 月 3 日,被申请人退还申请人投资本息合计约3.7亿元;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本案鉴定费用、仲裁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各承担 50%。

智通财经APP讯,晨鸣纸业(01812)公布,全资子公司黄冈晨鸣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冈林业”、“申请人”)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收到《黄冈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8)黄仲裁字第 007 号】。裁决如下:截止本案受理日,即 2017 年 7 月 3 日,被申请人退还申请人投资本息合计约3.7亿元;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本案鉴定费用、仲裁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各承担 50%。

据悉,2007 年 12 月,公司与黄冈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黄冈市政府”、“被申请人”)签署《建设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备忘录》和《建设浆纸原料林基地项目备忘录》,约定公司设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即后来成立的黄冈晨鸣浆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黄冈浆纸”)承建林浆纸一体化项目,黄冈市政府为公司落实 350 万亩松树基地、 100 万亩杨树基地,并通过采伐指标等政策性措施,确保现有林木资源供应黄冈浆纸的浆厂。

公司于 2008 年 1 月成立黄冈林业对塬料林项目投资建设,累计建设林地 85.41 万亩,支出本息人民币约3.68亿元。

2015 年 12 月,国家林业局发布《关于严格保护天然林的通知》;2016 年 10 月,湖北省林业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工作的通知》以及 2017 年 1 月,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黄冈林业大部分林地划入国家天然林保护区。

经友好协商,公司与黄冈市政府解除 2007 年 12 月 18 日双方签订的《建设浆纸塬料林基地项目备忘录》;黄冈林业退回所有收购的自营林地和林地权证,并依法完善相关法律手续;黄冈林业建设十年来投资本息约 3.68 亿元,黄冈市政府原则同意公司提出的“退回投资本息并给予适当资产增值收益”诉求,由公司提请仲裁委仲裁;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结果后三个月内,启动林地投资本息与资产增值收益补偿款的返还。

2017 年 6 月 27 日,黄冈林业向黄冈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塬料林投资本息人民币约3.68亿元、资产增值收益补偿人民币1.5亿元;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2017 年 7 月 3 日,收到黄冈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关于(2017)黄仲案字第 032 号仲裁案受理通知》。

公告称,未来黄冈浆纸项目将积极开拓海外资源市场,通过进口木片等满足生产需求。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黄冈林业的林地累计投入成本为人民币约3.71亿元,黄冈林业所有林地清退后预计亏损人民币 171.02 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人民币 1672.3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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