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寿园(01448)2017年股东应占溢利增长23.1%至4.17亿元 每股派息3.24港仙

实现收益总额约人民币14.77亿元(单位下同),同比增加约16.5%;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约4.17亿元,同比增加约23.1%;每股基本盈利约19.6分,拟派付末期股息每3.24港仙。

福寿园(01448)公布2017年业绩,实现收益总额约人民币14.77亿元(单位下同),同比增加约16.5%;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约4.17亿元,同比增加约23.1%;每股基本盈利约19.6分,拟派付末期股息每3.24港仙。

公告称,收益增加主要由墓地服务收益增加16.9%所带动。 期内来自殡仪服务的收益同比10.9%至约1.58亿元,该项增加主要由于期内开始运营的新殡仪设施贡献510万元以及重庆以外地区的殡仪服务收益增加1680万万元所带动,其部分因重庆地区的殡仪服务收益下降抵销。

此外,溢利增加主要是由于墓园及殡仪设施的整体收益增长;向客户提供更多价值进而令平均售价及毛利率上升;及有效的成本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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