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可适当改建或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作者: 智通编选 2024-05-11 14:50:30
南京将适当改建或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房屋

智通财经APP获悉,据南京市数据局官网消息,近日南京市正式出台《南京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除了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外,还重点提及南京将适当改建或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房屋。这标志着南京市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根据我市实际,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

二是明确筹建方式。除政府提供划拨用地集中新建外,可适当改建或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房屋。

三是确定供应范围。优先供应最困难的工薪收入群体,再逐步扩面至整个工薪收入群体。

四是强化供后管理。明确保障性住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每个申购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

下一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将结合实际,科学制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套政策,切实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见效,不断满足工薪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实现全体市民的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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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选自南京市数据局官方网站;智通财经编辑: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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