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国际(02068)原独董孙传尧获中证监及深交所行政处罚和通报批评

智通财经APP讯,中铝国际(02068)发布公告,该公司董事会于近期获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向该公司原独立非执行董事孙传尧予以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和通报批评的处分。

智通财经APP讯,中铝国际(02068)发布公告,该公司董事会于近期获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向该公司原独立非执行董事孙传尧予以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和通报批评的处分。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7号)及深圳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18]38号),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分别达成决定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0922(佳电股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及《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决定的公佈资料,中国证监会发现佳电股份若干财务处理违规及2013年至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违规。

同时,中国证监会亦向佳电股份当时的时任董事(包括作为佳电股份独立董事的孙传尧)作出警告和罚款的决定,其中向孙传尧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7万元。另外,深圳交易所对佳电股份董事(包括孙传尧)亦予以通报批评的处分。

据悉,孙传尧于2012年6月至2018年2月期间为佳电股份的独立董事,并自2018年3月1日起终止彼任期。

孙传尧已于2018年2月27日起不再担任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该公司任何其他职务。

此外,据董事会所知及所悉,监管决定与任何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层或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任何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无关。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