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星新能源(03395)延迟刊发2023年度业绩

吉星新能源(03395)发布公告,由于公司未能与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

智通财经APP讯,吉星新能源(03395)发布公告,由于公司未能与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其审计费用达成协议,故公司方于2024年2月23日续聘立信德豪为公司的核数师。由于延后续聘立信德豪为公司的核数师,故立信德豪于2024年3月才开始进行核数工作。因此,立信德豪 无法于2024年3月31日或之前完成核数程序,故公司无法根据上市规则的要求在2024年3月31日或之前刊发2023年度业绩。

根据上市规则第13.50条,倘发行人未能根据上市规则定期刊发财务资料,联交所一般会要求发行人暂停发行人证券买卖,而暂停买卖一般会持续有效,直至发行人刊发载有所需财务资料的公告为止。鉴于上述情况,预期公司股份将于2024年4月2日上午9时正起暂停在联交所买卖,直至公司刊发2023年度业绩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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