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内蒙古能建(01649)公布,就与内蒙华电(600863.SH)成立合资企业,以开发和林发电厂。合资企业由公司及内蒙华电分别持有49%及51%股权。目前,和林发电厂正在施工,和林发电厂的一号机组及二号机组分别预计2018年年底及2019年6月开始营运。
根据和林发电厂的建筑及投资规划,预期建筑投资总额人民币57.71亿元,其中内蒙华电截至该公告日期已投资人民币33.99亿元,其余人民币23.72亿元首先由内蒙华电及公司按上文所述注入合资企业,再由商业银行提供贷款(由合资企业以借款人身份承担)。公司不会为合资企业贷款提供任何担保。公司对合资企业的出资由营运资金拨付,而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不会用作向合资企业出资。
按之前公告所披露,根据相关当局的估值计算,公司对合资企业的资本承担总额占和林发电厂总资产20%中的49%。人民币3.33亿元为公司根据和林发电厂未经审计管理账估算的应付资本承担总额,仅供参考。公司最终的资本承担取决于和林发电厂总资产的估值,而估值于该公告日期尚未公布。
公司将于和林发电厂完成总资产估值后发布有关最终资本承担的进展公告。倘最新规模测试计算的最高适用比率高于25%,公司将重新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的所有相关规定。
根据合资协议,公司除上述有关合资企业注册资本的承担外,毋须就成立合资企业提供任何其他出资(不论是否股权、贷款或其他形式)、担保或弥偿保证。
按之前公告所披露,内蒙华电须透过注资和林发电厂而向合资企业出资,和林发电厂的净资产估值作为内蒙华电的出资。倘和林发电厂的净资产估值低于须认缴出资额,内蒙华电须以现金支付差额。公司亦会在获悉和林发电厂的净资产估值后尽快发布相关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