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航天动力(600343.SH)及相关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合计罚款一千余万元

航天动力(600343.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智通财经APP讯,航天动力(600343.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9202200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6号)。

据悉,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航天动力开展的专网通信贸易业务,相关交易均为虚假、不具有业务实质,航天动力虚增收入、利润,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航天动力2016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三、航天动力2020年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对此,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1.责令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的罚款;2.对朱奇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3.对韩卫钊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4.对任随安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5.对金群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

按照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1.对郭新峰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2.对周利民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的罚款;3.对谭永华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2015年修订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郭新峰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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