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业集团(01129)发盈警 预计年度股东应占亏损净额不超过2.6亿港元

中国水业集团(01129)发布公告,预期集团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可能...

智通财经APP讯,中国水业集团(01129)发布公告,预期集团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可能取得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净额不超过2.6亿港元,而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则取得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净额约8920万港元。

公告称,与2022财政年度相比,董事会认为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净额增加乃主要由于(其中包括)以下因素的净影响:(i)再生能源业务产生的收益及毛利减少,主要由于当地焚烧项目正在开发及若干填埋场关闭从而减少新垃圾送往填埋场,导致上网电量大幅下降;(ii)由于授予的工程及建造合约减少,供水相关安装、建造及基础设施业务产生的收益及毛利减少;(iii)与2022财政年度相比,于2023财政年度并无来自出售已竣工物业的贡献;(iv)出售碳信用资产的收入减少;及(v)因中国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而导致产生投资物业公平值亏损。上述因素的影响被以下各项所部分抵销:(a)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减少;(b)因平均借贷利率下降而导致融资成本减少;及(c)因2023财政年度产生的应课税溢利减少而导致所得税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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