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能国际(01102)与债权人订立清偿协议 拟将法定股本增加至5亿港元

环能国际(01102)发布公告,于2024年1月25日,公司与债权人订立清偿协议,...

智通财经APP讯,环能国际(01102)发布公告,于2024年1月25日,公司与债权人订立清偿协议,公司已有条件同意将公司结欠债权人的债务金额资本化,债权人已有条件同意认购而公司已有条件同意根据公司将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寻求的特别授权按发行价每股资本化股份0.05港元配发及发行8.97亿股资本化股份。

假设公司已发行股本于本公告日期至完成期间并无变动,资本化股份一经配发及发行,将相当于公司于本公告日期的现有已发行股本约165.38%;及公司经配发及发行资本化股份扩大的已发行股本约62.32%。

于本公告日期,WIFHL未持有任何股份;及WIFHL的一致行动人士(即WIIHL及潘立辉)持有合共1.46亿股股份,占于本公告日期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26.90%。

假设自本公告日期起直至完成为止已发行股份数目并无变动,于完成后,WIFHL于公司的股权将由0增加至约39.10%;WIFHL及其一致行动人士于公司的股权将由约26.90%增加至70.48%。因此,WIFHL将有责任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就其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尚未拥有或同意将收购的所有已发行股份提出强制性现金要约,惟获授清洗豁免除外。

WIFHL将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豁免注释1就配发及发行资本化股份向执行人员申请清洗豁免。清洗豁免(倘获执行人员授出)须待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以投票方式以超过50%的票数批准债务资本化、清偿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及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以投票方式以至少75%的票数批准清洗豁免,方可作实。

WIFHL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概无于本公告日期前6个月当日起至本公告日期止期间买卖公司有关证券。

董事会建议透过额外增设90亿股股份,将公司的法定股本由5000万港元(分为10亿股每股面值0.05港元的股份)增加至5亿港元(分为100亿股每股面值0.05港元的股份)。建议增加法定股本须待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以普通决议案方式批准后,方可作实。

公司已成立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钟剑、潘永业及刘秦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以根据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就债务资本化及相关特别授权以及清洗豁免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公司已委任独立财务顾问,以就债务资本化及相关特别授权以及清洗豁免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已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1获委任,而有关委任已获独立董事委员会批准。

此外,公司已申请股份自2024年2月8日上午9时正起于联交所恢复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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