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鼎龙(002502.SZ)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ST鼎龙(002502.SZ)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智通财经APP讯,ST鼎龙(002502.SZ)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龙学勤、王小平、刘文康、方树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86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龙学勤、王小平、刘文康、方树坡:经查,鼎龙文化存在以下违规问题:2021年1月至9月期间,鼎龙文化子公司云南中钛科技有限公司(“中钛科技”)以预付采购款及股权款名义,经过多层中间账户过渡后,将合计6,930万元资金转给鼎龙文化实控人及其关联方使用。截至2021年12月,实控人及关联方已归还上述全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并支付了资金占用费。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鼎龙文化董事长龙学勤、董事会秘书王小平、时任财务总监刘文康、时任中钛科技董事长兼鼎龙文化董事方树坡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鼎龙文化、龙学勤、王小平、刘文康、方树坡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配合上市公司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