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化肥(00297):阳煤平原应还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合计8977.16万元

中化化肥(00297)发布公告,内容有关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阳煤平原,当时公司间...

智通财经APP讯,中化化肥(00297)发布公告,内容有关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阳煤平原,当时公司间接控股75%的附属公司)与其各股东(包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中化化肥有限公司(中化化肥))于2012年10月24日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根据增资扩股协议,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向阳煤平原增资,而于该增资完成后,阳煤平原不再为中化化肥的附属公司,成为中化化肥的联营公司(持股36.75%)。自此,阳煤化工和中化化肥按照相关比例持续向阳煤平原提供资金支持。

内容有关中化化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于2023年6月7日订立总计十份质押合同,据此中化化肥同意以北京银行济南分行为受益人,质押金额总计为人民币4.79亿元的现金存款,以保证阳煤平原按时向北京银行济南分行履行新借款合同下的还款责任,中化化肥目前所提供担保的金额与其所持阳煤平原的权益比例对等。于同日,中化化肥与阳煤平原订立担保费协议,阳煤平原同意就担保每季度向中化化肥支付担保费,年担保费金额为质押合同下担保金额的2.5%。

中化化肥于2024年1月3日收到北京银行济南分行发出的日期为2024年1月2日的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阳煤平原没有于2024年1月1日到期日及时偿还金额为人民币8967.44万元的贷款,对应中化化肥的质押存款金额为人民币9122.13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期,阳煤平原应还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合计人民币8977.16万元。北京银行济南分行要求中化化肥根据质押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和代偿责任,于收到通知书后一个工作天内代阳煤平原清偿贷款本息。

除上述履行的担保外,截至本公告日期,就阳煤平原尚未到期的其他银行贷款而言,由中化化肥担保的金额约为人民币2.37亿元。该等银行贷款还款日最晚为2024年11月7日。如阳煤平原不能偿还该等银行贷款,中化化肥将承担对应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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