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不及时 万里股份(600847.SH)及相关人员收重庆证监局警示函

万里股份(600847.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收到重庆证监局...

智通财经APP讯,万里股份(600847.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收到重庆证监局《关于对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代建功、张文江、张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悉,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就刘悉承、邱晓微、重庆同正实业有限公司未如期向公司履行投资亏损补足义务,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涉案金额12761万元,并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仲裁费缴纳。但公司迟至2023年7月7日才发布公告披露上述重大仲裁,信息披露不及时。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代建功作为万里股份时任董事长、张文江作为万里股份时任总经理、张晶作为万里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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