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002712.SZ)及董秘李子木因未准确完整答复投资者提问收浙江监管局警示函

思美传媒(002712.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智通财经APP讯,思美传媒(002712.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李子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悉,2023年11月27日午间,公司选择性回复了投资者在互动易提问,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收盘后,公司在互动易回复时又称,“公司所称代运营抖音超市,是指公司代运营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间之一”。公司在答复投资者提问时,未准确、完整披露公司参与“抖音超市”业务的具体情况、对公司营业收入的影响等。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董事会秘书李子木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其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