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盛硅业(603260.SH):方红承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一案将于11月13日开庭审理

合盛硅业(603260.SH)公告,公司注意到有媒体报道,公司原总经理方红承家属称...

智通财经APP讯,合盛硅业(603260.SH)公告,公司注意到有媒体报道,公司原总经理方红承家属称公司董事长罗立国以搬迁上市企业要挟市领导干预司法、陷害方红承。

关于公司曾拟变更住所的情况,公司说明: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兴生产基地以化工生产设施为主,办公条件有限。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日益扩大,原办公场地已无法满足公司管理需求。为此,公司在浙江省慈溪市购置“恒元广场-A座”大楼作为管理总部,并将办公地址迁至浙江省慈溪市。为统一办公地址与注册地址,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变更公司住所地址至慈溪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为维持相关资质登记,公司终止执行变更公司住所并取消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

关于“水解油”相关的情况,公司说明:公司的嘉兴子公司合盛硅业(嘉兴)有限公司已办理的《危险化学品登记品种》包括低沸油,登记化学品名称:低沸油,别名:含氢双封头、含氢硅油S,化学品性质:产品。公司的泸州子公司合盛硅业(泸州)有限公司已办理的《危险化学品登记品种》包括含氢硅油S,登记化学品名称:含氢硅油S,化学品性质:产品。

关于公司董事长罗立国与原总经理方红承股权纠纷的情况,公司说明:公司董事长罗立国为了鼓励方红承能够长期服务公司,与其约定,在满足全职勤勉服务于公司满五年、不损害公司利益、不与公司同业竞争等条件后,给予一定数量股份增值的现金奖励,条件不成就则方红承不享有任何权益。双方形式上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但方红承实际没有支付过对价,相关股权也未过户(即相关报道中的所谓“代持”)。事后,方红承不足两年即从公司离职,且公司经自查发现其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违法行为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因此公司董事长罗立国认为方红承不满足奖励条件。双方对此产生分歧,方红承于2021年4月25日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2022年2月23日,杭州仲裁委员会作出(2021)杭仲02裁字第155号《裁决书》,不支持方红承要求确认股份归其所有的请求,因方红承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裁决解除双方协议;酌情按照实际服务时间裁决方红承享有40%的权益:要求公司董事长罗立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扣税后支付给方红承,如未减持则以相应金额补偿。目前上述裁决处于执行阶段,公司董事长罗立国已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法院尚在审查之中。

关于公司原总经理方红承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一案将开庭审理的情况,公司说明:2022年11月18日公司从公安机关获悉,公司原总经理方红承因涉嫌职务侵占已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所涉犯罪行为发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公司于近日收到平湖市人民法院的通知,方红承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一案,将于2023年11月13日在平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