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国际发展(00372):千洋及千洋董事将积极回应法律诉讼

保德国际发展(00372)发布公告,于2023年10月3日,该公司与董事收到朱滨(...

智通财经APP讯,保德国际发展(00372)发布公告,于2023年10月3日,该公司与董事收到朱滨(朱先生,作为原告人)的律师针对千洋;程民骏先生;葛侃宁先生;程民浩先生;及曾宪文(为千洋董事(统称“千洋董事”),作为被告人)发出的原诉传票,内容有关原告申请以下宽免:

1.宣告千洋日期为2023年9月18日的董事会会议通告中建议发行最多82.29亿股千洋普通股,并由千洋董事会声称于2023年9月28日的董事会会议上批准(建议发行)可予撤销,并通过提起诉讼而宣告无效;

2.禁止千洋(不论以其自身、其人员、受雇人、代理人或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行事)进行、实现、完成,或以其他方式履行建议发行的条款或采取进一步推进建议发行的措施的法令;

3.禁止千洋董事(不论以其本人、其受雇人、代理人或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行事)(作为千洋董事)促成、实施或采取进一步推进建议发行措施的法令;

4.损害赔偿(待评估);

5.费用;及

6.法院认为合适的任何其他法令。

原诉传票的聆讯将于2023年11月2日进行。

于2023年10月3日,该公司与董事收到朱(作为原告人)的律师针对千洋及千洋董事(作为被告人)发出的传票(传票),内容有关原告人申请法令(其中包括):

1.禁止千洋(不论以其自身、其人员、受雇人、代理人或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行事)进行、实现、完成,或以其他方式履行建议发行的条款或采取进一步推进建议发行的措施,直至审讯或法院发出进一步命令;

2.禁止千洋董事(不论以其本人、其受雇人、代理人或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行事)(作为千洋董事)促成、实施或采取进一步推进建议发行的措施,直至审讯或法院发出进一步命令;及

3.将提供作申请的费用。

传票的聆讯将于2023年10月6日进行。

于本公布日期,朱先生基于朱先生于2023年8月18日的利益披露的申报,拥有3.15亿股该公司股份(股份),约占已发行股份10.40%,而朱先生亦为千洋一名董事及其已发行股份约35%的持有人。

千洋及千洋董事将积极回应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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