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气(01133)拟4.01亿元向佳电股份出售动装公司51%股权

哈尔滨电气(01133)发布公告,于2023年7月18日,公司与佳电股份订立资产购...

智通财经APP讯,哈尔滨电气(01133)发布公告,于2023年7月18日,公司与佳电股份订立资产购买协议,公司已有条件同意出售动装公司51%股权,总对价约为现金人民币4.01亿元。

于成交后,佳电股份及公司将分别持有动装公司51%及49%的股权。出售事项完成后,动装公司将不再为公司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将不再并入集团账目。

据悉,于本公告日期及紧接成交前,动装公司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为一家于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7亿元,主要从事核主泵、核电机、核主泵及核电机材料、大中型同步电机、异步电机、直流电机、交交变频电机、特种电机、防爆电机、风力发电机、水轮发电机、汽轮发电机及其配套的电控设备的生产、销售;施工劳务作业;提供企业员工内部培训服务;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于2023年7月18日,公司亦与佳电股份订立业绩担保协议,公司与佳电股份有条件同意,于资产购买协议生效后,公司须保证业绩承诺资产于业绩承诺期内各财政年度之收入分成额符合业绩承诺,并承诺就低于业绩承诺的任何差额向佳电股份作出补偿。

于2023年7月18日,公司亦应佳电股份的要求就出售事项出具承诺书,据此,公司(其中包括)承诺就动装公司未能取得若干房地产的权属证书;及动装公司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问题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所有损失向动装公司作出补偿。

根据现委托管理协议的条款,其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于成交前,现委托管理协议将持续有效,而公司、动装公司及佳电股份将继续履行现委托管理协议项下各自的义务。于成交后,公司、动装公司及佳电股份将另行协商是否提前终止现委托管理协议。

公告称,公司出售动装公司的控股权益,从而退出电动机业务,将使集团能够进一步聚焦于发电设备制造主业,并集中资源以增强本集团于发电设备制造、系统集成及运维服务领域的竞争力。而且集团于公司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新能源产业的培育发展及生产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战略规划,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

根据资产购买协议项下待售股权的对价,公司预计确认除税前出售收益约为人民币4.01亿元。公司拟将出售事项所得款项用作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并积极推进集团业务的转型及发展,尤其是集团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新能源产业的培育发展以及生产数字化转型,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发展能力。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