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信披规定 康惠制药(603139.SH)及相关人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康惠制药(603139.SH))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智通财经APP讯,康惠制药(603139.SH))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王延岭、董娟、邹滨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归母净利润与实际业绩发生盈亏方向变化,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披露的预计归母净利润与实际业绩差异幅度达282.16%,业绩预告及更正公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据悉,根据《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延岭、董事会秘书董娟、财务总监邹滨泽对该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王延岭、董娟、邹滨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