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柏控股(02340):法院就传讯令状作出判决,判富勤胜诉

升柏控股(02340)发布公告,内容有关高院民事诉讼2022年第245号项下的传讯...

智通财经APP讯,升柏控股(02340)发布公告,内容有关高院民事诉讼2022年第245号项下的传讯令状,其中富勤保险(香港)有限公司(富勤)作为原告人,向公司及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昇柏营造厂(工程)有限公司(昇柏营造厂)(统称“该等被告人”)申索向富勤存入5888万港元,直至富勤与昇柏营造厂就保证昇柏营造厂需妥善履行及遵守元朗厂房发展之主要合约工程建设而签立日期为2016年2月3日的保证金下富勤的责任获解除之时,及╱或其他济助及按弥偿基准计算的讼费。

于2023年4月21日,法院就传讯令状作出判决。法院作出简易判决,判富勤胜诉,而该等被告人须于7日内将5888万港元的款项(存款)存入香港持牌银行中富勤指定的富勤名下独立计息账户,存款应存于账户内,直至富勤于保证金下的责任获解除之时或直至进一步命令。在富勤自保证金获解除后7日内,富勤应向该等被告人偿还经扣除保证金下支付的所有款项;及包含根据法院程序或根据该等被告人签立的弥偿协议应付予富勤的费用在内的所有款项后的结余。就费用而言,法院已作出暂准讼费命令,要求该等被告人按弥偿基准支付富勤的费用。

董事会认为,遵循该判决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根据该判决支付存款将不会对集团的流动资金状况及营运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认为,由于传讯令状与高院建筑及仲裁诉讼2021年第6号相关,除要求该等被告人根据该判决按弥偿基准支付富勤的费用的暂准讼费命令外,并不会产生高院建筑及仲裁诉讼2021年第6号项下责任以外的任何责任。有关费用金额有待富勤提供资料。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