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华昱高速(01823)发布公告,于2022年12月1日,卖方好兆有限公司(集团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买方新创建(广东)投资有限公司、目标公司湖南道岳高速公路实业有限公司及担保人订立买卖协议,卖方有条件同意按代价人民币5.56亿元出售有目标公司已发行股权的60%。
目标公司为一间于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及主要从事建设、营运及管理随岳高速公路。完成后,目标公司将不再为集团的附属公司及其财务业绩、资产及负债将不再并入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
公告称,订立买卖协议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为该公司提供机会,在近期中国经济环境不明朗及COVID-19疫情波动的情况下,解除集团于目标公司的投资。除建议出售事项外,于本公布日期,该公司无意或未曾就出售任何资产及/或业务达成任何磋商、安排、承诺或谅解。另一方面,集团拟将建议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用于全数偿还应付该公司控股股东的款项及用作一般营运资金。
此外,集团拟将建议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用于扩展其酒类及烈酒业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由于(其中包括)中国重新开放经济活动及集团获授一个品牌酒的独家经销权,集团的酒类及烈酒销售业绩令人满意,分部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尽管2022年上半年该分部表现受到因中国持续的COVID-19疫情采取的封锁政策的影响,但鉴于中国的疫苗接种率普遍较高及集团成熟的分销网络,集团对酒类及烈酒交易业务的表现仍充满信心,并一直采取措施促进销售及营销活动,如举办品酒活动及推广会议。因此,拟将建议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用于扩展酒类及烈酒业务符合集团的业务策略。
此外,建议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中约5000万港元拟用作股息分派,以为股东提供分享建议出售事项成果的机会。假设建议出售事项已获股东批准;完成已落实;及自本公布日期至厘定获派发股息权利的记录日期(将由董事会厘定)止期间,4.13亿股股份数目无变动,预期董事会可能建议按每股约0.121港元派发股息,乃符合股东利益。
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股份自2022年12月9日上午九时正起恢复买卖。